关于转发批示的通知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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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批示的通知总汇(通用3篇) 青海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治超办:20xx年11月12日,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同志就省交通运输厅呈报的《关于全省治超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治超工作成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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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批示的通知总汇(通用2篇) (1)标题标题中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通知。发文机关即批转机关,事由属于发布、印发、转发的,要在标题中分别注明。(2)正文批示性通知的正文部分,先须写明受文单位,再分段写通知的缘由和通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