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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书(精选1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加盟合同书(精选12篇)

1.加盟合同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 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 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 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 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2.加盟合同书 篇二

  肯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3.加盟合同书 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

  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

  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4.加盟合同书 篇四

  甲方: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____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____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5.加盟合同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                     公司                  达成以下协议: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第二章 保 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三章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2、双方协议终止;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预期销售量,以便甲方及时备货。但由于网络营销的特殊性,此条不作为双方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

  注: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区域店铺、网上商城、网上店铺均可),合作对象公司和个人(必须年满18岁)。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我们公司会发给乙方批发价格目录。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6.加盟合同书 篇六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              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             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7.加盟合同书 篇七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1.50%;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1.00%;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0.75%;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0.50%;

  ________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_______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____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公司 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____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______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 元,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_______;

  最高金额:________元;

  债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___元;

  (2)使用时间为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________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____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________;

  机动车保险:________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________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________

  (甲):________盖章

  加盟者:________

  (乙):________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8.加盟合同书 篇八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乃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

  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

  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区域内市县的好乃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乃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乃乌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

  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总部支付加盟金5000.00元人民币。

  2、加盟金为总部给加盟店提供培训和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查帐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各项调查咨询、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条:首批进货及年度返利

  1、加盟店首批进货必须达到人民币5000元,货款同加盟金一起支付总部。

  2、加盟店全年最低任务量(进货额)为6万元,完成任务量,总部返利3%,超额部分返利5%,以现金形式在年度结束当月兑现。

  第十一条:总部的配置及支持

  1、合同生效开始,总部为加盟店提供以下支持:

  (1)远经外治疗仪1台(2)毛发检测仪1台(3)生发仪2台(4)加盟店内1套(6张)(5)按进货额3%产品宣传资料免费配送。

  2、总部将免费为加盟店提供各种营运指导手册和宣传光碟。

  3、在合同有效期内,加盟店连续经营不足2年,总部将按仪器供价的40%一次性收取使用折旧费。

  第十二条:供货价格设定

  产品在市场统一价格体系为:(以下产品供货价均不含税)

  ①“好乃乌”发特龙冲剂: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元/盒(10*16袋、金版)

  ②“发特龙”好乃乌颗粒剂: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元/盒(10*16袋、银版)

  ③“好乃乌”舒肤爽喷剂:全国统一零售价:88.00元/瓶(35)

  ④“好乃乌”灵多康胶囊: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元/瓶(0.4*36粒)

  ⑤“好乃乌”福多康胶囊: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元/瓶(0.4*36粒)

  ⑥好乃乌”银杏洗发露:全国统一零售价:28.00元/瓶(200)

  十三、市场管理

  1、价格保护:

  为使市场价格有序,避免恶性竞争,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合同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任何违背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操作,均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书面批准者除外);

  2、市场保护:

  为维护公司及各级经销商的商誉和利益,甲方及乙方均有义务维护市场的良性运作。

  为此,甲方将提供有市场专供签、800防伪编码的产品和赠品,并成立市场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甲方与各级经销商代表共同组成。

  同时甲方专业市场监督人员负责处理与市场保护有关的日常事务。

  乙方承诺不窜货(窜货:超出合同规定经销范围的区域销售产品行为),如在其他经销商区域内发现并经甲方查实存在窜货行为,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与相应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仓储及运输

  1、甲方把货品从所在地发往乙方到货站的费用,甲方承担普铁费用的100%,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求空

  运或中铁快运,乙方应承担运输费用的50%。

  2、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七日内,甲方未发出货物,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当批实际发运产品总金额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3、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如有包装质量或缺货等问题,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书面说明,经确认后调换,如因承运方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方面进行索赔。

  甲方货发出并电传告知后,在预定抵达七日内乙方须电传告知甲方收货情况,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外包装与内装产品的完好,防止重压、潮湿、阳光直晒和高温。

  因存放不当

  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须提前十五天告之总部,并应保证广告内容形式与总部制订的市场开发策略及广告策划保持一致,任何违规的广告及宣传品的制作与投放,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责任。

  3、加盟店享有升级为当地独家区域经销商的优先权,若加盟店放弃该权利,须向该地区独家区域经销商缴纳每次进货额20%的广告费,用于该地区整体广告媒体投放,加盟店享有监督建议权利。

  第十六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总部必须为加盟店提供质量合格、包装完好的各项产品,如出现产品临近保质期的情况,乙方应提前四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核定后予以换货,逾期则不予退换。

  2、为维护加盟店售出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式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营运手册所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同签订之日起算,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续成立的新合同。

  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总部同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的宣布破产、协议出卖、特别清算和申请新企业。

  (2)加盟店出现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加盟店连续两年未完成全年最低任务量。

  (4)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5)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6)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5天以上。

  (7)法院、法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8)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支付加盟费90天以后仍未开业。

  2、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定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3)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4)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第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并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此时总部按供货价对包装无损,有效期内的产品办理退货手续。

  2、加盟店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办理退货手续,并付清了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

  同时总部按供价对包装无损,有效期内的产品办理退货手续。

  第二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违约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总部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说明,并在十五天内赔偿加盟店相当于加盟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加盟金壹倍的损失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签约则视作乙方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二十三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9.加盟合同书 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xx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账户:日内发货,运费由__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

  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

  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年 月 日

10.加盟合同书 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

  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

11.加盟合同书 篇十一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12.加盟合同书 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用品商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推广_________用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____用品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县(市)网络商城代理。经营________________用品商城系列产品。

  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约。

  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成为甲方________用品县(市)级网络商店代理后,甲方按甲方商城价的5折向乙方提供________用品。

  代理商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产品的价格。

  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

  每次的订货金额不限,不赊欠货款。

  二、加盟费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代理商自备域名和空间只一次性收取_____元,以后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甲方提供的服务1980包括那些服务(代理商自备域名和空间只一次性收取_____元,以后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向您提供一套价值万元的功能强大的独立电子商务网站;

  ②拥有属于自己的国际域名(即网址);

  ③拥有200的高标准双通路(电信和网通双接入)的商务型服务器空间,保证您的网站的浏览速度;

  ④网站有畅销商品一千多种,接手当天即可经营;

  ⑤网站宣传推广的详细方法和步骤;

  ⑥商城业务委托书一份;

  ⑦价值上千元的四十余款功能强大的宣传软件,包括邮件群发、群发、论坛群发、搜索引擎登陆、信息群发软件,相当实用!(提供光盘)

  ⑧免费提供一周的信息群发服务,我们有专门的服务器提供信息群发服务,只需一周就会让你信息铺天盖地,网站访问量直线上升!

  ⑨网站无限制升级,全年24小时维护、随时更新商品;

  ⑩免费让您的网站加入:搜狐、新浪、百度、一搜、网易等国内大型搜索网站;

  ⑾享受面向全世界的配送体系,不管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购买您网站上的产品,商城都能为您准确无误的送达;

  ⑿每天为您网站上的成交订单包装产品、代您替客户发货、代收货款(详见下面的零进货方式)为您省去最少两个以上工人的全年工资!

  ⒀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_____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____元(或_____元)。

  (注:①⑤⑥⑦项签定合同时提供光盘)

  四、网站的所有权:甲方为乙方网站建设成功后。其网站所有权归乙方。包括国际域名和空间。

  乙方在缴纳一千九百八十元后,甲方保证在收款后三天内建设完成并开通乙方的网站,如不能完成必须电话通告乙方原因。

  五、第二年的费用:乙方的网站建设好后,已经包括一年的使用费用。

  自第二年开始乙方需每年续费480元(国际域名80元/年和网站空间费用400元/年)(若加盟商自备空间和域名,则此费用不交,以后每年不再收取任何与加盟相关的费用)。

  六、经营:在乙方加盟代理、甲方为乙方建设网站完成之后,会提供网站后台管理帐号密码、性福论坛后台帐号和密码。

  乙方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网站由乙方自己管理,自己经营。

  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方法,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七、网站的备案:网站建成后必须到信息产业部(...)备案,否则网站经营就不具有合法性,有被关闭的可能。

  网站备案由甲方负责,网站建成后20内如果没有意外情况可备案成功。

  八、网站的功能:我们为代理商建设的网站其主要功能有:◇商品管理:添加管理最新产品的添加;

  交易管理:会员和订单维护、发货维护;◇留言管理:查看和回复留言;◇新闻管理:发布和管理新闻;◇代理管理:管理下属代理;◇广告联盟管理:管理代销成员;◇操作管理:管理和维护管理员

  其他管理:包括上传文件帮助信息管理。

  九、供货方式:代理商进货方法

  1.囤货方式:一次性批购数千元的商品,当有客户订购时,乙方直接给客户发货。

  2.零进货的方式:当乙方有客户订购,乙方通知甲方向客户直接发货。

  如果客户先支付给乙方货款,乙方应在向甲方支付代理价和运费及包装费后要求甲方发货;如果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乙方可直接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通过邮局或者快运公司向乙方的客户发货。

  并在发货人地址上注明乙方的地址,并注明“礼品”或者“赠品”字样。

  3.代收货款:乙方网站建设好之后,已经具备货到付款(全国200多个城市可货到付款)的功能。

  当客户要求货到付款的时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立即给客户发货。乙方要求甲方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发货,应始终在甲方预存63元(60元往返运费+3元包装费用)(这是为了防止乙方有的客户恶意订购而致甲方运费损失)。

  货到付款条件下,甲方每一次收到货款后会立即把利润返还给乙方(非一月一结)。

  十、乙方的盈利方法:乙方是依靠网站的宣传销售产品赚取高额差价盈利的。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代理价(为甲方商城热卖价的5折)。比如客户在乙方的网站上购买元产品。而此笔货款的代理价是元,发货费用:元;那么乙方所得的利润就是元。

  十一、退换货方法:如果乙方批购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造成的情况下,自购货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负责调换或退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乙方所订的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

  如果乙方所批购部分产品滞销,可以在自批购之日起五十天内调换其他产品,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十二、加盟服务管理费的退还: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两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元(或元)。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用品商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合同后邮寄到: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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