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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合同(精选9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生产加工合同(精选9篇)

1.生产加工合同 篇一

  甲方:(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服装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生产加工合同 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代处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一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和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按计划随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样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确认验收货物的样品。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验收货物。

  5.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关于加工方式、价格和数量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和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和生产周期标准进行印刷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超过订单的数量和品种。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交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交货地点:

  1.甲方决定款式、数量、质量等。委托加工的,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2.如果乙方以快递或物流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样式、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物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不合格,经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需退货或再加工,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和加工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应在下单前确定产品的品种、尺寸和质量,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以甲方质量监督员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为验收标准。

  2.甲方必须在乙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后3天内接受产品并支付相应的合格产品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时间向甲方交货,乙方每天承担该批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经调查核实,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和授权手续不全或虚假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及甲乙双方合作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甲方的计划通知及双方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到期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必须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生产加工合同 篇三

  委托加工玻璃合同甲方:昆山市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公司(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所需要的玻璃委托乙方供应,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数量、单价、金额:序号玻璃品种单价(元/m2)16LOW—E+12A+6双钢化175元/㎡28LOW—E+6A+8+1。76+8双钢化355元/㎡本合同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二、技术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钢化玻璃符合GB/15763。

  2—20xx中空玻璃符合GB/T11944—2002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玻璃品种、尺寸、图纸等要求,定尺寸制作。

  3、提供玻璃的材质单、原片合格证。提供中空玻璃的出厂合格证、年度检验报告和安全钢化玻璃检测报告或免检强制认证报告。

  三、供货方式和日期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

  2、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的传真等书面形式或其它形式要货及时间要求,根据交易习惯—由乙方受到甲方的订单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否侧甲方可拒收玻璃。

  4、乙方原因的补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补片并送到甲方工地。非乙方原因的补片,乙方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片到工地,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过后预付货款万元,在送货工程中乙方送货满万元甲方付一次款,以此类推,预付款充作最后一批货款,余款到验收合格付清。

  2、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供货,多供玻璃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订货金额结账。

  3、乙方收款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则应无条件及时更换,不得延误甲方工期。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图纸错误造成的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加工前指出明显错误,及时沟通。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指定的工地名称、玻璃编号、规格)粘贴标签。

  六、附件与订单具体订单、玻璃分批供应顺序单具有与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传真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或以补充条款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传真件有效。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玻璃样品;

  十一、乙方供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十二、合同签订后付10%备料款,货到现场工地付20%,工程结束付工程款的70%,余款2年内付清。

  甲方: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

  公司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苏州市浒关镇义桥头22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4.生产加工合同 篇四

  委托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晨洋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良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义务

  3.1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4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5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协议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5.生产加工合同 篇五

  定作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款号:

  颜色单位数量单价

  略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提供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须保证成品尺寸按照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现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情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___%以上。超次品按照每件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____号前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法定负责人:

  法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6.生产加工合同 篇六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的;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的;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的;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的。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的。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7.生产加工合同 篇七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返

8.生产加工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业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加工要求:______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并根据实际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图纸须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进行加工。

  2、甲方下订单或乙方正式加工前,甲方可修改设计方案,乙方应给予接受;

  3、乙方所选材料、加工方法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二、数量、单价、总额:

  (精品)包装盒制作合同

  三、支付方式:______

  1.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当日付清所有款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乙方收到货款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出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

  2 交货地点:______;

  3.运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

  五、验收:______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图纸或者双方事先约定:______

  (1)所加工的包装盒材质与图纸与双方事先约定没有区别;

  (2)包装盒没有破损、边角处完整,盒子表面平整光滑、文字图案整齐、清晰;

  (3)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加工要求的规定:______

  2.甲方经验收不符合以上标准,可以当场拒收货物。

  六、违约责任:______

  1、甲方迟延付款或因乙方原因迟延交货,应向守约方承担每日按未付款或迟延交货金额5‰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若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货款一半的金额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经双方签约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生产加工合同 篇九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甲方: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苍南县华中礼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包装袋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内容

  1、1各种规格的塑料背心袋、手提袋,具体规格及价格见附件1。

  1、2乙方保证送到甲方的塑料背心袋、手提袋均用装纸箱包装。

  第二条交付方式及付款方式

  2、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随时进行配送,并与甲方接收人员履行相关手续。

  2、2每月10日之前按乙方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上一个月的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发票。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时间、地点

  3、1甲方必须在12日之前向乙方提出制作要求和数量,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依据及标准

  4、1产品质量按GBX0153510—3验收,外观按双方封存的样品验收。第五条保密条款

  5、1甲方拥有所有规格的背心袋、手提袋设计版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采用甲方设计内容制作的相关产品。

  5、2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60个月内仍然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两个月内,不得停止向甲方供贷,否则每终止一日,甲方将从乙方上月的结款中扣除甲方所需货物全款的1%作为违约金。

  6、2甲6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但终止合同前应将乙方所存库存进行收购,收购数量按各种规格的背心袋总量不超过10万个,手提袋不超过5万个。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交由x市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包装袋价格表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x市卫生防疫站检验报告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浙江省苍南县华中礼品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1C

  代表人:代表人:郑思波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6

  日期:日期:

栏目:合同范本 标签: 生产 / 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