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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书(精选1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劳务分包合同书(精选12篇)

1.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关于___________劳务分包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订立本劳务作业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

  1、承包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承包方工作对象及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的土建工程部分(分包项除外)分包项为:门窗安装、防水涂料及卷材、内外墙粉刷、涂料、瓷砖、栏杆、铁艺。

  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除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详见附件二)外,其它所需的施工工具小五金耗材、劳动保护材料等均由乙方劳务队自理,其费用包含在劳务费中。施工现场临建(民工宿舍、伙房、项目办公用房、施工区、生活区内的临时道路、材料堆放场地整理及各项施工机械的基础施工、安装就位、调试)也含在劳务费中,不再另行计费。 承包内容:

  1.1承包范围内的砌墙、主体结构钢筋、模板、混凝土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工作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空调板、飘窗、挑檐、雨篷、阳台、腰线、圈梁、构造柱、压顶等部位所有钢筋制作和安装成型、模板的支设和拆除、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现场测量放线、钢筋垫块、预制过梁等小型预制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各种台阶、施工洞口封堵等工作。

  1.2基础机械土方开挖人工配合、清槽到原土标高、原土夯实及室内外回填土分层夯实。

  1.3所有使用机械、材料的卸车、码放、周转材料按甲方指定的位臵卸车、码放,机械、材料使用后的清理分类堆放、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周转材料的分类堆放、半成品的合理堆放及标识,机械、材料回运的装车(主体人员离场前产生的装车)。

  1.4施工区域内所有临建工程的人工,主要包括现场道路硬化、木工棚场地及硬化、钢筋棚场地及硬化、场地平整、临建场地平整、铺砖以及搭设,保证现场临时设施的完善,临时用水用电的埋设及维修用工。

  1.5所有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棚、安全通道的搭设、拆除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所有内容(不含外架的拆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安全防护、卫生清洁临时设施和工地铁皮维护墙的搭建与拆除。

  1.6结构图中显示预留洞口、预埋插筋的施工及预埋铁件的制作和安装。

  3、工程工期

  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年___月___日结束,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纸、国家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及总承包合同要求。

  5、项目经理

  5.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_,职称:____

  5.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_。

  6、工程价款计取方式:

  按国家规定的实际建筑面积__ 元/平方米计算,本合同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合同总价为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大写:(人民币) 。

  7、工程价款拨付方式:

  群体工程主体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承包价的 9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到总价款的95%,剩余5%待工程发包方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1年无息支付乙方 。

  8、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8.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8.3工程工期:按合同双方约定工期内合格的完成工程内容。 8.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9、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9.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每人次扣款20元; 9.2高空临边施工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否则每人次扣款100元; 9.3严禁酒后进行高空作业、机械操作,否则每人次扣款100元; 9.4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施工垃圾、施工工具等,暂时不用的工具及施工材料不准放在外脚手架上,否则每次扣款200元;

  9.5施工过后的四口、五临边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安全通道应及时搭设。否则按口、边数量每处扣50元;

  9.6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每人次扣款50元;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私接乱拉任何电器,否则扣款200元,并进行安全教育。如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9.8严禁在施工中打架斗殴,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乙方并进行每次1000-5000元款,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罚。

  9.9在施工中严禁偷盗施工材料及设备,一经发现,扣款20xx-5000元,并逐出施工队伍。严禁在施工中故意破坏施工设备,否则除按照原价赔偿损失外,另扣款1000-3000元,并逐出施工队伍。

  9.10本协议以上各项及各工种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扣款以现金当场兑现,两天内交到项目部,否则以应扣款数额10倍的违约金从应支付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甲方权力和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组织实施施工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各项工作;

  10.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10.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0. 5按乙方提交的进度计划酌情合理提供施工所需的应供施工机械设备、材料。

  10.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权力和义务

  11.1、对本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的前一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承担由于非材料质量和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材料款、返工人工费、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1.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扣款。

  11.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8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约定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9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0乙方负责施工期间为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常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地出现人身安全,消防等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1.1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1.12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应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

  11.13乙方应妥善保管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合理使用工程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1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1.15按照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11.16负责现场生活区的日常清理、整理和保洁工作。

  11.17现场用水、电,除甲方负责到位部分以外的所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11.18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测量、放线、放样工作,甲方进行复核和监督。

  11.19乙方要做好民工的工资支付工作,如因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引起的上访、围堵公司或政府,举报等情况发生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需要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11.20停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保卫工作。

  11.21信守承诺、服从领导,否则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22乙方组织的人员进场后,应按照民工身份证所记载的名字书面向甲方提交工人名单。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增减的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有对工资发放的监督权。

  12、工程变更

  甲、乙双方就材料、图纸变更等相关事项,另行约定。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部分的利息。

  1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缴纳___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所有工程基础出±0.000施工完毕后返还乙方。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除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 元

  13.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 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6、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17、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2.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建筑法》的相关条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工程的班组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协议条款:

  一、劳务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模板工程(本工程土建部分牵涉的所有模板,不能有零工发生)

  1、模板支立、加固、拆除、支撑及满堂架搭设、拆除;所有小型变更。

  2、定位支撑的焊接、制作、安装,模板刷隔离剂,胶带及双面胶的粘贴;

  3、施工缝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或模板支立、加固、拆除及爆模流出砼的清理、剔除;梁、柱、墙、板交叉处高、低标号砼分内的隔离钢板网绑扎;到场材料由乙方使用的,下车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卸车。

  4、与混凝土同时施工的聚苯板的安装、拆除、清理;

  5、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基础、预制构件模板及二次结构模板的安装、拆除;

  6、木模板制作、加固、安装、拆除及二次倒运;

  7、穿墙螺栓的制作、加固、安装、拆除;

  8、门窗、洞口、预留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

  9、模板错台、涨模、漏浆处理,包括剔凿、打磨、修补、清理;  ___________、预制构件的支模、拆除;  ___________、楼层清理:模板支设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及时清理工作面;  ___________、现场工作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清理、归类码放、倒运及装卸车。

  ___________、本项目工作量完工后,所有大板、木方上面的圆钉必须清退干净,按甲方标准堆放整齐。

  二、分包性质  单项劳务清包工(自负盈亏)。

  但乙方自备或自购中小型机具、手头工具及相应辅助材料(如:切割机、电锯、弯曲机、切断机、大剪、施工线等)。

  三、质量要求  合格

  四、工期要求  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现场施工情况所制定的生产进度细节执行。

  (以日进度保证周进度,以周进度保证月进度,以月进度保证总工期)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协调,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和安排。

  2、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情况。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和发生的技术问题,负责在施工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4、甲方负责制定工期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条款。

  注:“管理制度”、条款附合同后,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带工人先退场后结算,并按已完工作量的___________%结算劳务费,工资支付给工人手中。

  如乙方因此闹事影响工期,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合理指挥、调度、安排乙方生产。

  7、乙方对劳务工资发放不合理不到位,甲方有权改变发放方式(见付款方式)。

  8、根据乙方职工的数量和素质,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施工的工作面。

  9、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管理费。

  10、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未完善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

  11、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债权、债务等连带责任。

  12、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有权不给结算劳务费,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因业主资金短缺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___________日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分流工人转岗,待工程复工,乙方如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恢复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入施工,原合同就此终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正常安全的施工环境。

  2、乙方可拒绝违章、野蛮施工的指令。

  3、乙方在施工中与其他班组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严格按照图纸、建筑规范、规程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管理、指挥和调度,服从遵守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和条款。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不野蛮施工,否则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机械及安全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并专人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一切工具和材料负责回收、清理,如发生浪费、损坏、丢失必须招价赔偿。

  7、乙方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和工作量调动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的素质好过硬的充足劳动力,杜绝用零散跑工,且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身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报甲方备案。

  8、乙方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治安条例。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导致各部门及甲方的各种罚款及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操作证等证件。

  11、乙方必须承担本工程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

  12、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13、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___________日以上,班组有权组织工人分流到其他工地,工地复工后,班组有义务恢复正常施工。

  14、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费用自理。

  七、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  、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

  ①、甲方对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量不超过___________元的,不给计算;

  ③、乙方所有完成工程量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和五方认证合格后,配合下道工序正常进行施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结算;

  ④、乙方必须具有甲方派驻现场主管人员签字的结算书,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年度分四次给乙方支付劳务费:学生上学每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农忙款每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工人返乡时回家路费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余劳务费在每年度农历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支付,以上劳务费发放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劳务费总额的___________%,剩余劳务费在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甲方与业主结算后支付。

  2、跨年度工程,甲方给乙方支付劳务费不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的___________%。

  3、每次劳务费发放前,乙方必须把职工的工资表造好附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财务(工资表总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有财务到银行办卡、按照工资表把工资划到每个职工账上。

  如果乙方不配合工作,工资发放不到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每停工或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元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应顺延工期。

  十一、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节,如任达不成共识,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证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此协议一式三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付清工资款后,此合同书自动解除。

  2、本协议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条款系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3.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三

  工程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承揽 工程 劳务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分包范围及内容

  二、价款及计价方式

  1、 2、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

  三、图纸

  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提供施工图纸供乙方查阅,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外传。

  四、工期

  1、分包工期:自 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2、乙方应制定合理施工计划保证工期,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的进行。

  3、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认办理相应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承包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及变更,依据国家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每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单位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乙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不出现因施工损坏导致的各类责任纠纷。

  5、乙方分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报告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约定工作。

  六、施工变更

  1、因变更导致分包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分包工程款相应调整。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变更,乙方无权要求延长工期及追加合同价款。

  七、合同价款支付

  1、计量及支付时间

  2、支付方式

  (1)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其中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月息 %,6个月月息 %。 (2)经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3、甲方必须凭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收据支付合同价款。

  八、安全及现场文明管理

  1、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标准:。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杜绝出现扰乱工地现场秩序行为。

  4、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使用或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九、材料、设备供应

  1、该分项工程,材料消耗种类及数量依照本合同约定(见附件)。出现施工变更的,双方另行协商增减数量。

  2、乙方在使用前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4、在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下,出现材料节余,甲乙双方依据市场价按进行分配。

  十、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相关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相应损失。施工过程中因整改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进行工期顺延。

  4、因乙方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地方规定或甲方要求施工导致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乙方所管理人员进场后出现不服从甲方现场各级人员的监督管理的,金1000元。

  6、因乙方责任发生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已完工程成品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不按照甲方要求办理文明施工事宜,导致在主管部门的文明工地评测中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8、乙方出现不经验收擅自进入到下一道工序行为的,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用料超过约定消耗标准,按市场价格及超消耗材料数量,从承包价款中扣除。

  10、乙方在材料使用中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的,

  11、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使用或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在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运转状况上经乙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接收后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的违约金。 元。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出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出现一次以合同价款的

  1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行为时,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

  (1)乙方施工人员出现酒后施工、聚众闹事或打架斗殴的,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偷盗、赌博现象的,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人员施工过程中出现怠工、罢工及围座(静座)现象的,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且乙方承担对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工人不按甲方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使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15、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损失赔偿费及违约金,均从乙方当月承包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以后期承包款或现金补足。

  1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解除

  1、 甲乙任意一方出现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守约方提出,违约方确认后解除。

  2、 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怠工闹事等行为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建设方因素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执行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平邑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四

  繁昌花园小区 #楼工程部(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繁昌花园小区 #楼工程。现将其工程的护栏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真诚的合作,明确分清责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花园小区小区楼工程。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乙方包工包料(含本工程护栏分项工程所需的材料及人工及相应的机械配备和工具)

  三、施工工期

  按甲方的施工进程计划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动,不折不扣的完成每一阶段下达的工程计划任务,乙方不得由任何理由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调动人员赶工期,一切费用有乙方负责。

  四、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按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工程造价:

  按工程实际建筑米计算,工程款按 #楼每米元计算,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以现金支付,乙方负责工资表,不开税务发票;

  (2)按当月的工程量付工程款的. %,工程完工付工程总造价的%,余款待竣工决算后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配套措施及临时措施;

  (2)乙方负责所备材料,人工,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计划进度,所备材料确保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3)乙方协议签字人必须常驻现场或安排有管理组织能力的代表负责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接受甲方和建设方的监督和检查,材料堆放整齐,各种材料合理运用,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八、安全文明方面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程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用机械必须由专人操作,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不得带病上班,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不穿有碍安全操作的服装,在没有防护

  措施的高处洞口等外施工,必须做到自我安全防护方可施工操作,做好本班组操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检查,及脚手架等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施工操作,若乙方不遵章守规,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违规蛮干,所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重新换人,其工程款按实际做工程量的50%结算,乙方无权干涉闹事;

  (3)在施工中必须和其他班组密切配合,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不论对错,都处以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其一切费用概有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5.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五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乙方自愿平等协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人数及使用期限:

  1、乙方向甲方______工地提供 工种的工人,承包包工不包料的_____分项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该工程完成止。

  二、现场负责人:

  甲方委派:______职务:______担任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委派:______职务:______担任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责任与义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需提供合理的工作和住宿场所。

  2、甲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进场时及以后生产中,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4、甲方经与乙方商定后有权辞退不符合条件的乙方人员。

  5、甲方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工资及相关的管理费。

  6、甲方在与乙方办理“劳务合同”签订手续7日内及时与每个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输出劳力,按要求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2、乙方应做好劳动者跟踪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劳力培训,办理上岗证,就业务证。

  3、监督甲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款的确定及发放

6.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六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2 开竣工日期:

  1.3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2.1 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 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 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2.2 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2.3 合同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

  2.4 元(合同价格的 %)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3.1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4.1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5.1 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5.2 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5.3 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5.4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6.1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

  6.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6.3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7.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7.2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7.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7.4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5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8.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8.2.1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8.2.2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8.2.3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8.4 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 交底。

  9.1.2

  9.1.3 ,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9.1.4 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9.1.5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

  9.1.6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9.1.7 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9.1.8 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9.2.2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9.2.3 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9.2.4 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5 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9.2.6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9.2.7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9.2.8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10.1 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10.2 总价承包项目的结算,甲方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分解其

  10.3 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10.4 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10.5 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11.1 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1.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11.4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1.5 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12.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2.2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

  12.3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3.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14.1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4.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4.3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4 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14.5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4.6 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15.1 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5.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5.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15.4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5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15.6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5.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15.8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七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3、分包工作内容:

  4、范围包括:

  5、工程监理单位(全称):

  6、工程质量标准:

  第二条

  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四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决算资料: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③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①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②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3、合同价款的支付:

  ①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_______元。

  ②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③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④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例》、《安全生产法》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勘察施工现场后,制定了本工程劳务分包协议。甲方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到资金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特制定了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用的水泥、碎石、黄砂等建筑材料运至拌料场,承担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机械设备租凭及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用,甲方承担因甲方责任导致工程完工后,乙方的机器设备不能及时撤离工地的损失,按每台每天伍佰元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拌料场所用的生产和生活电源及工人住房。

  3、负责砼路面浇筑后的及时养护和冬天防冻措施。

  4、保证拌料场的“三通一平”(电通、水通、路通、场地平整)。

  5、如有模板被轧路机碾压变形,造成不能使用的由甲方照价赔偿。

  四、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现场施工人员技术的要求施工。

  2、拌料场及砼路面浇筑现场所用施工设备、工器具,均由乙自备。

  五、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及合单价

  1、乙方承包施工内容:砼的拌制、运输、浇筑、振捣、路面立模和拆模,路面钢筋的埋置及切割和养护。

  2、合同单价:砼路面浇筑元/平方米,水泥稳定层/平方米。

  3、本承包合同内容以外的其它工作内容,按点工计算,调用工 元/人。

  六、合同价款:以综合单价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乘积为合同款。

  七、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后付生活费用和燃油费贰万元。

  2、平时生活费用和其它零星开支按工程进度的50%以现金付。

  3、工程进度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4、工程结束后,工人工资按合同工程总价款的90%支付。全部工序结束后的十日内付清全部的工资余款。不得以任何理由

  八、安全风险:施工保险(人险及财险),由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

  九、质量控制:施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施工技术交底及桩号交验。乙方须按照技术数据、相关规范及标准并严格按照三检制度进行施工。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工程技术人员的认可为准。

  十、安全控制: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须加强对各类作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教育;并做好记录,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乙双方应按照长期合作、共同发展、诚信为本的原则,自觉遵守严格履行本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9.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九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包括桩帽及系梁、承台、墩身、盖梁,扩大基础、桥台、支座垫石,挖基,检底、防排水,场地清理,钢筋加工及安装,附属工程等项目。

  (四)工程数量:

  实际结算数量依据技术计量规定,以可计量的施工设计图纸数量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为准,不符合技术计量规定的将视其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变更工程数量需经业主批复且在甲方计回后再给予结算。

  (五)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分项工程的进度要求:详见月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价值为(大写): (即¥: 元人民币)。见工程量清单。

  (二)分项单价如下:见下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工程数量金额(元)备注

  1基础混凝土m3

  包括扩大基础、承台、桩帽及系梁

  2实体墩台混凝土m3

  3空心墩身混凝土M3

  4墩帽混凝土m3

  5钢筋t

  合 计

  上表所列工程项目单价是完成该支付项目的综合费用单价,是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调遣、材料加工制作及其辅助材料使用、工地搬运、运输或倒运、临时设施修建、工作平台搭拆、临时防排水、构配件安装和场地清理等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和费用。

  (三)技术计量规定:

  1、砼项目以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数量分类型及强度等级以立方米计量。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埋构件(型钢及钢筋)、防护角钢或槽钢,脚手架或支架以及模板的安拆和维修,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砂浆垫层及抹面,混凝土捣固、养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混凝土工程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钢筋按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以千克(kg)计量。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焊条、套筒(连接套)、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焊接、弯曲、操作损耗、场内运输(含二次搬运)和安装等,均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同时因搭接或施工连接而增加的钢筋数量也不予计量。加工、安装及吊装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

  3、工程所用模板和支架的安拆、内模的制作及使用、脱模剂以及地底固化处理(材料费除外)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项目单价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

  4、基坑的开挖、清理、余土运弃、防排水、地基处理等均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5、桥梁支座垫石工程量计入墩台帽工程项目,不单独计量,预埋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均作为墩台帽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合同单价均已包含工程施工所消耗的全部电费。

  7、工程所用小型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的调遣、使用、维修和安检等均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本工程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之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9、本解释未包含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__年版)》技术规范说明为准,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交通部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版)之规定。

  施工技术标准为:JTJ041-20__《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依据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或处罚等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施工中检验程序为:乙方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共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的检查或签认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负的最终质量和责任。

  (三)钢筋的规格、绑扎、连接或焊接、布置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不得私自变更。

  (四)所用模板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或采用大块规格模板,单块规格不允许小于2平方米,墩身所用外模必须采用定型规格的模板,表面要平整、光滑、无锈斑,结构尺寸要规范,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砼在浇注前要严格检查钢筋及模型位置,保证砼具有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其标高及结构尺寸要准确。

  (五)浇注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外露表面应光滑、平整和直顺,无水锈、蜂窝、麻面及裂纹等情况,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否则,甲方将按300元/平方米给予处罚。同时,乙方须无条件负责修复或返工重做,其费用自行承担。

  (六)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掩埋,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将要覆盖或掩埋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的任一部分修筑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进行返工,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结构物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做到内实外美,并要加强养生和保护,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八)模板的安装须平整、直顺、稳定和牢靠,应能够完全抵抗住施工过程中的剧烈振动和冲撞;错台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涂抹甲方指定的脱模剂,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清除模板中的污物及杂物;拆除或移动模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九)支架安装前必须进行检算;对地底应进行固结处理,确保具有足够强度,安装完成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能够完全抵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荷载、剧烈振动和冲撞。拆除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必须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每降低1%,甲方将扣除工程造价的1%,最多扣除10%。评定结果均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对墩柱、盖梁、箱梁等的外观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坚决报废、推倒重来,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甲供材料:详见甲供材料及单价一览表(见下页)。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负责运至施工场内,且在道路允许的情况下运送到位,否则,乙方应自行解决。混凝土泵送管道的安接、疏通、清洗和拆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及钢板由甲方按设计数量加2.5%的损耗量统一供应,超出设计数量加规定损耗部分甲方将按供应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3.桥梁工程用水泥、砂、石由甲方统一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方工地。乙方须认真履行材料检验和签收认可手续。其他工程用料乙方自行解决。

  4.对于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保管、场内损耗(含浪费)及二次搬运等费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其费用将在每次结算中按供应价及时足额扣回。

  5.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超过了设计数量,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给予扣回,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如果乙方使用的个别材料无法解决,需要甲方提供,按到工地的市场价加运杂费计算,并收取10%的采购管理费。

  7.甲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购买,一经发现将给予双倍费用的处罚。

  甲供材料及单价一览表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1C20混凝土m3

  2C25混凝土m3

  3C30混凝土m3

  4C40混凝土m3

  5C50混凝土m3

  6钢筋t

  7325水泥t

  8425水泥t

  9砂子m3

  甲方负责运送,乙方自行运输时按35元/m3计算。

  10碎石m3

  11电费度

  指大电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按照合同工程设计的要求及特点,对于甲方不进行统一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解决,其费用自理。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自购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或业主指定的厂家内进行购买,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等必须随材料一起交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查验。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或经检验评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其费用自理。

  2.乙方须严格、认真做好材料使用的检查和检验关,不合格材料(包括辅助材料)或没有正规出厂合格证的材料,坚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否则,因此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

  1.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提供和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模板和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具体要求乙方负责提交使用计划并报甲方审核。模板及脚手架的装卸、搬运、搭拆、提升、维修、堆放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对于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将按采购进场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木材损耗不得超过供应量的20%。调进入工地的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乙方均应认真规划并集中堆放整体。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小型机具及二三项料,其费用自理。

  4.乙方调运进场的机械和设备,必须完好且经调试后工作正常,其各项费用自理。不允许将破旧、老化或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调入工地。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统一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检工作。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私自上岗作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进场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由于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有施工参建人员、工程本体及甲方财产等进行保险、保护及看管,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八)在施工中严禁双层作业,采用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危险作业。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应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或审核,并对所提出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十)乙方应全面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成的各类建筑物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看管好已完工程。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业主及地方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自行承担地方职能部门及甲方安全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职业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及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样进行复测。

  3.负责提供模板及脚手架,包括木材。

  4.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监控。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乙方进场前施工场地的征用和平整以及便道和电力线路的修建。

  7.月末负责已完工程的收方和结算签认。

  (二)乙方:

  1.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规划和施工界内的用水,并自觉做好水、电管路及施工便道的维护,并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保护好现场施工控制基桩,做好施工安全警戒,照看好施工现场。

  2.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衣、食、住、行和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并承担其进场机械及设备的调遣、搬移、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切费用。

  3.开工前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劳动力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规范标准或业主要求。

  7.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等管线和设施,如有损坏及丢失,乙方须负责足额进行赔偿。乙方应自行配备一台30KW发电机。

  8.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私自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要求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及其拟进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在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就位,并要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乙方应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工程缺陷的修复及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甲供材料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焊接的钢筋接头其试验费用自行承担。

  14.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其费用自行承担。

  1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以及执法部门的追究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6.在本合同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和服从。

  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外欠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在结算支付时扣留乙方款项,并有权代其给予支付,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并认可。

  18.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和上报。

  19.工程结束后,环保、复耕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乙方应承担并支付一定费用(仅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部分)。

  20.施工中,乙方必须指定并书面授权专人(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我国公民),负责与甲方进行合同签定、材料签认、收方结算和财务收支等相关工作,授权委托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人及职能人员名单附后,合同执行中人员如有调整及时备案,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 工程变更

  (一)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数量增加或减少,其单价不变,仍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其费用根据数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取消项目将不予结算或进行补偿。

  (二)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支付项目变更,其单价将参照合同相关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计算,协商一致后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负责按违约处理。

  (四)变更工程结算在收到业主批复以及付款后给予结算。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更不借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结算实行总量控制并按 月 进行的原则。在每次结算前,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和支付。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工程变更按第八条(即工程变更)办理。

  (三)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费用。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而影响到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 5 %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经双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且在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2 年,保修时间从业主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两年结束。

  (七)结算中存在的重复或差错,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修正或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10000 元罚款。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以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将罚款 20__ 元。

  3.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20__元。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进入施工场地的合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将罚款 20__ 元。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不及时或不彻底,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将列转乙方足额承担或在质保金中扣除。

  6.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附则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3 %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0.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

  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

  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11.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十一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__-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__-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 )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 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 00章总则费用除 0 - 保险费、 02- 竣工文件、 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 00%,单位工程合格率 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 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 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xx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 0000~XX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十二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

  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日期:

栏目:合同范本 标签: 劳务分包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