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文库 - 优质文档,简约阅读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精选15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精选15篇)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工程顺利进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 m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金属骨架全部施工完后支付总价款40%;石材安装50%后支付总价款20%;石材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2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积做好施工中各方关系的协调,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发包人随时有权过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

  ③、承包人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石材产品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材料表确定的厚度供货,其他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材料表确定的规格型号进货。

  2、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有关厂家资料,报发包人检查验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发包方工地代表认可签字,发生的费用按合同确定的单价增减。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文明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有交底、有检查、有落实;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隐患;要科学组织施工、科学打孔,埋设后置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要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如发生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在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完成 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在15天内支付结算款。

  十一、违约和争议

  违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总价1%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全部费用。

  承包方擅自停工或处于停工状态,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工程款。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世际金辉大厦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2、质量保修期:2年。

  3、质量责任:

  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专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③、对于涉及幕墙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联系和配合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预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保修期满时,如未出现质量事故,予以全数返还。

  十三、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指定的地点提供石材结晶养护(以下简称结晶),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大理石墙地面结晶工程的具体面积:

  1、大理石地面结晶工程的面积预计为:㎡。

  大理石墙面结晶工程的面积预计为:㎡。

  2、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测量面积为准。

  第二条:大理石墙地面结晶工程成交价为:

  大理石地面结晶工程最终成交价为50元/㎡。

  大理石墙面结晶工程最终成交价为50元/㎡。

  第三条:工程标准

  以乙方施工前所做的样板为标准,石材表面无明显划痕疤痕,平滑光亮室内石材表面硬度增强光洁明亮。

  第四条:保养方法、注意事项:

  日常保养方法:应定期对保养后的石材表面进行结晶养护,乙方免费提供以后日常养护方案。

  第五条: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施工期间提供用水、用电。

  2、乙方自己提供结晶所必需的设备、工具、材料,包括验收所使用的光亮度检测

  设备。

  3、乙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4、甲方应设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工作。

  5、如发生异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六条:结算方法:

  1、工程暂估金额为¥元(不含税),按实际验收结算。

  2、甲方在乙方进场开始施工作业后须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40%为¥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付清。

  3、工程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结算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到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订购的石材产品名称、单价及异形加工费详见如下:

  石材异形加工费用为:

  合同总价以乙方在订购单上确认实际订购数量乘以本合同约结算单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

  1、甲方必须确保表面光洁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几何尺寸厚度按国际标准允许(±1.5毫米),确保大面积基本无色差。

  2、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80%预付货款之日起,日通知乙方来厂验收。

  三、验收、提货方式:

  1、甲方负责装车,运费、卸车费用由乙方自理。

  2、石材是天然产物,色泽花纹可能有差异,请客户在提货时当场验收。出厂后如有破损毁坏,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元订金后,甲方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测量所需石材尺寸。

  2、甲方测量尺寸填写订购单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货款(含加工费)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产。

  3、乙方验货签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货。(货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货)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甲方石材的,视为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第二条 产品质量

  2.1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

  2.2 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

  2.3 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年 月 日前乙方应组织货物运到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有重大设计变更; b. 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c. 乙方施工期间出现其他工种交叉施工情况;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若有拼花,则拼花部分的方案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作为定金。

  5.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交付产品、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检查无异议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

  5.3 乙方如期完成安装工作,申报竣工的 日内甲方应组织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验收(如超出时限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按合同实际总价(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向乙方付清余款。

  5.4 甲方留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作为质保金,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款项。

  第六条 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6.1 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6.2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交付行为完成。对乙方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甲方行使本条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第七条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附图说明)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甲方将对照相关条文对施工工艺的各阶段进行跟踪检查,乙方应提供配合的方便条件。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乙方进场后,应主动搞好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保护的教育,协调好与相邻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 施工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变更,须经甲方认可签字同意,作为最终增补或减少结算依据。乙方所供货物按工程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决算单为准。

  8.3 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水、电、照明及其他相关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担任何施工配合相关费用。

  第九条 售后服务

  9. 1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

  9.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

  9.3 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9.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9.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1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安装PVC塑胶地板要求的书面文件和铺设范围的图纸;

  10.2 在商谈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所供材料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超过 日乙方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拖延履行此项义务超过三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期交付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11.3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协作义务、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部分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附件及补充协议、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6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 年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系统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48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5%计付违约金。

  3、本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7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3、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将X项目商铺外墙所需石材供货与施工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商铺外墙干挂石材供应、施工、商铺外墙保温供应、施工。

  4、石材品种:英国棕花岗岩

  5、石材产地:印度

  6、厚度Xmm(﹢2、﹣2mm)。

  7、干挂施工:50x50x4镀锌角钢为主龙骨、镀锌挂件、膨胀螺栓、穿墙螺栓、螺丝、云石胶、结构胶、石材切割片、钢材切割片、钻头、美纹纸、活动脚手架。

  8、保温施工:保温采用厚度X公分岩棉板,外贴铝箔纸。

  9、工程总量:约㎡(按照实际施工,上墙石材展开面积与实际施工上墙石材隐藏面积计算)。

  二、工程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进场,60天竣工,如因工程款迟付、停电、雨、雪等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三、工程质量要求:

  1、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及甲方相关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领导。

  2、工程合同价:石材、岩棉保温材料采购与施工组合单价为元/平米(此价格未含税)。

  四、付款方式:

  自签订协议三日内,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施工,每施工500平米,甲方向乙方支付500平米石材与保温总造价的90%;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项的97%,其余3%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五、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要求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须按协议要求及时付款,并提供水、电及住宿条件,为施工提供便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人为的破损,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墙面应表面平整、垂直、阴阳角顺直,粘结、固定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乙方必须按要求及现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确保达到施工标准。

  3、由石材干挂产生的穿墙螺栓钉孔,乙方不负责填补。

  八、违约责任:

  九、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否则违约方应依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9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

  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

  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

  二、 质量要求、技术条件:

  1、 石材各规格对角尺寸正负差为±1.5mm,平行差为±0.5mm,风化度确保40。

  2、 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石材要体质保量,严格生产,安装后间缝隙0.5mm,乙方负责安装,具体墓型尺寸见附表。

  三、 承接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石材及照片严格生产,不得擅自修改,及时按合同数量运往甲方指定地点(施工现场),并负责全部安装粘贴完毕后,甲方验收,安装验收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安装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

  2、安装后的石材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并从新更换合格的石材。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墓型图纸(片)等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负责,严格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向行业泄密,否则乙方将全部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从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五、包装要求及运输要求:

  木箱、草绳、汽车或铁路集装箱运输,运费、装卸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甲方陵园施工现场。

  七、验收标准及地点:

  甲方陵园基地施工现场,经乙方到货后墓型全部安装粘贴完毕后,由甲方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乙方凭甲方验收单结算。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交货时间提前交货,不得延误,如乙方违约每延误一天,按每批合同总价款 %处罚,务必在月 日前全部安装完毕,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天。

  十、双方解决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4

  买方:

  卖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二、 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验收和计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2. 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项:

  1. 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石材供货及施工合同 篇15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30176221

  结算规格32 89026168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