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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4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4篇)

1.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一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3、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4、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5、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6、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7、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8、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9、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10、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1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1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1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1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并入档案。

  1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课前做好考勤,发现所带学生没有上课的,及时通知管理老师,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初级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素质。条件如下: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XX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执行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声乐、影视。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室,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平台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前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8、放学时各班必须排队有秩序放学。各班教师送出门厅。如有的学生没接走,安排好学生在大厅等候。

  9、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

  10、将录音机、挂*等教具、教室标牌送回原处。

  11、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

2.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二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不三心两意,见异思迁。

  2、严守法纪,廉洁自律。努力学习文化与业务知识,提高文化素质与自身修养,不能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因材施教、以人为本",不得因个人荣誉及利益,误人子弟。

  4、严守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不无所事事,松松垮垮,上课(听课)中途禁止无故离开教室复电话、抽烟。(在上课时无急事不通传电话)

  5、遵循教学规律,依法治教,治学严谨,尊重学生,教书育人,不要歧视、嘲笑、侮辱后进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经常联系,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7、关心集体,团结协助,谦虚谨慎,互相尊重,不做不利于集体,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有损于集体和别人的话。

  8、积极进取,提倡奉献,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要只讲报酬,生活攀比,工作拖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9、文明有礼,举止文雅大方,衣着整洁,为人师表,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进入课室和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10、加强自身的基本功训练,夯实教学基础。备课书写规范,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11、维护本中心环境,教师行为规范到位,为人师表。上班时间不得抽烟,吃零食,谈笑胡侃。

  12、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突出,按照进行奖励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给以物质奖励。对长期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13、教师参与管理,定期召开例会,各种例会学习活动每周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2小时,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发挥组织作用,使中心管理化、科学化。

  14、因不履行教师职责,违犯制度及教育法规,造成工作极大漏洞或损失者,视其情节,经培训中心研究给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会议检讨、经济处罚、撤换工作、待岗、解聘等处理。

  15、以本中心大局为重,服从工作分配,做到公而忘私,热心奉献。禁止教师家属、亲戚、朋友干预正常作。

  16、组织学生外出开展活动、游览、社会实践,参观等等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一定要报管理层批准,由严密组织安排,责任负责人员到相关的.教师,保证活动开展始终安全。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参与演出活动或搞些不安全活动,若有意外事故,采取责任追究制。

  艺成艺术培训中心教师奖罚制度

  艺成艺术培训中心采取先奖后罚的奖罚制度即:每名任课教师月初即有100元全勤奖励,按以下条例进行奖罚

  1、上课迟到十五分钟罚扣20元

  上课迟到三十分钟罚扣50元

  2、无故早退不予请假说明罚扣50元

  3、上课散漫,擅自离开教室达10分钟罚扣50元

  4、请假给予批准后,自行通知学生课程安排,如未有通知,造成不良反映,罚扣50元

  5、整月全勤及每月优秀教师评定会议结束后,表现符合优秀任课教师,另奖励100——200元。

  6、此条例及执行之日起生效,各名教师配合监督,提高透明管理。

3.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三

  一、培训制度

  1、面向企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社会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对象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

  2、培训实行自愿报名的方式,对需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

  3、学员报名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统一报名。

  4、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对学员登记造册,并按人社部颁发的培训计划与大纲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对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6、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且成绩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培训结束后,对有就业意向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应持听课证参加培训活动,听课证不得转借他人。

  3、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并对学员进行考勤登记。

  4、培训期间学员一般不得请假,因学员个人原因耽误课业者,学校不安排补课。

  5、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提问。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教学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提前备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效果。

  4、教师要关心学员的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五、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学员成功创业情况: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培训教材,企业有特殊要求时,可进行必要补充。

  2、培训时间:各职业的培训时间,均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期限。

  3、教学组织: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按一体化模式组织教学。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5、技能鉴定:培训结束后,向相关鉴定机构报送鉴定申请和报名资料,按要求进行技能鉴定。

  七、安全管理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

4.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四

  一、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