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第七条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timestamp= data-highlighted="true">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2.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二章福利费用来源及用途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 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 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 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起施行。
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集团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员工。所涉及适用员工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金风股份有限公司ceo、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2、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人员。
3、员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员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1、责任原则:按岗位的职责、价值、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
岗位变动,则薪酬随之变动。
2、绩效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3、激励原则: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及公司的发展目标,采用积极的、多样的、有效的激励方式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障公司目标的实现。
4、竞争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薪酬体系与相同及相关行业接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5、保密原则: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制定、考核、审查、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方案。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激励、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经ceo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实施细则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估方案、激励方案等,经子公司的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员工的薪酬结构
1、薪酬组成
薪酬由工资、津贴、奖金、长期激励、特殊奖金和保险福利构成。
2、工资
1)月度工资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经营规模和市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2)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动,月度工资需要根据新岗位所在的职级进行薪酬调整。
3)月度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同采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实得绩效工资由月度的绩效工资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所得。
3、津贴
1)不同的员工因所在岗位的职级、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职责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津贴和标准。
2)津贴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进行发放。现有的津贴有通信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
3)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薪酬实施细则中制定适用的津贴类别和标准。
4)津贴类型和津贴标准与岗位和职级保持一致性,如果岗位或职级发生变动,则津贴随之调整。
4、奖金
1)员工的奖金根据员工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业绩情况确定。
2)各分、子公司均应围绕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和奖金激励的方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不同序列、不同岗位的员工根据其工作内容采用不同的奖金比例、计算方法和发放周期。
4)奖金方式有绩效年薪、项目奖金、计件奖金、利润提成和其他奖金。
5、特殊奖金
1)经公司审批的`经营举措奖励、项目奖励、优秀员工奖金、合理化建议奖等用于表彰的特别事件和人员的奖金。
2)ceo、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均设置特别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和重大贡献的员工。
3)公司实行超额利润奖励,当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5%以上时,超出净资产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润,按下列标准以超额累进的方式提取风险奖励基金。
超额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由经营层决定,分三年发放。
6、保险福利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执行。
2)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补充保险,为从事有危险及危害性作业的员工提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为正式员工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险。
3)公司提供设施齐全的健身场馆,鼓励成立各种俱乐部,并组织各项业余活动,包括集体婚礼、文艺晚会、现场慰问等。
4)公司提供班车、宿舍、图书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动日等福利。
5)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员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补充福利,具体参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长期激励
长期激励是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长期激励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该部分年薪不进行考核,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结合个人的绩效评估和管理能力评估结果确认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收入。
4)特殊奖励: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奖励。公司高管参与超额利润奖励的分配。
5)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6)长期激励:公司实行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2、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的变化或是岗位发生变动,公司可以根据其工作职责或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总额,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在次年年初完成业绩评估和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4、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标准
1)年薪标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由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工作职责、岗位价值、任职资格、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
2)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年薪÷12个月。
3)高级管理人员的年总收入是指税前收入,包括需要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依据,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6:4。
5、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时不计算和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薪酬预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薪酬预算管理
1、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由集团直接聘任的员工的薪酬预算和使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2、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人员需求,完成各部门的薪酬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经业务单元、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3、如因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需要调整公司年度薪酬总额的,经董事长批准后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团和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的使用均应严格执行分解计划,按照目标的完成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使用。
2、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总额及使用分析报告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第五章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十二条工资采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为考核周期,本月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按约定的月度工资标准的80%计发,对于重要的岗位,可以按约定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第十三条月度税后工资由月度岗位工资、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特殊奖金之和减去各项考勤扣款、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其他扣减项、个人应承担的税款及税后应由员工承担的其他福利扣款项计算所得。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按照员工所在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奖金的计算和发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其他福利的发放按员工所在公司福利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第六章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的条件
1、外部薪酬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人才时;
2、外部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时;
3、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改善或业绩有显著提高时。
4、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化或是岗位的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5、员工的绩效优秀或薪酬水平不能体现岗位价值时。
第十九条薪酬调整的分类及实施流程
1、年度薪酬调整,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市场薪酬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趋势、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调整总比例和实施方案,经ceo批准后实施;各子公司根据集团的年度绩效薪酬调整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调整比例和实施方案,经公司ceo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个别薪酬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公司人力资源分层授权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3、年度薪酬调整的月度增长总额超过月度工资总额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会批
第二十条薪酬调整的申诉
1、如果员工对薪酬调整所产生的异议,员工有权向属地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属地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到员工本人。
3、如果员工以对属地人力资源部的申诉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直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第七章海外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海外当地人员的薪酬管理
1、公司为海外招聘的人员提供在当地市场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2、根据不同地区差异,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海外业务负责人公或办事处首席代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该地区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ceo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内外派的海外人员薪酬管理1、国内派驻海外人员根据派驻地的物价水平、生活和工作条件,给予不同的海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的相关制度。
2、国内派驻海外人员的国内薪酬标准不变,但取消国内的交通、住房、通讯等。
3、带薪调休假:根据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调休假标准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况,本制度将适时将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如本制度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整体福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4.2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福利。
5.福利构成
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普惠福利、特殊福利三部分组成。
5.1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等。
5.2普惠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免费工作餐、健康体检、入职体检、节日礼物或礼金、夏季冷饮券、团队旅游、团队活动经费、生日礼金、结婚礼金、新生儿贺礼、探望慰问生病员工、开门红包等,具体标准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5.3特殊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务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具体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
5.3.1交通补贴:对公司高管,公司统一配车使用,对中层以上管理者以及经
6.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保险
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困难补助
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过节费
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外出郊游
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劳护用品费
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满勤奖
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七条工作年休假
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住院慰问
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自x月x日起执行。
7.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充分体现公司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4、术语和定义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5、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物资类福利的申报、采购、发放。
财务部依据人事行政部确认的标准发放货币类福利。
6、福利待遇的种类
6.1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五险一金)
1)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员工入职时,公司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6.2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6.3读研补贴
6.3.1申报补贴资格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表现优异,获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批准的员工。
2)参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招生考试并被录取。
3)所选导师须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工程中心教员。
6.3.2审核流程
1)每年6月1日~6月15日、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推荐,以推荐书的形式递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报备。推荐书须包含以下几点:被推荐员工的品行评价、能力评价、业绩评价及推荐理由。
2)每年6月中下旬、12月中下旬,公司领导对被推荐员工进行资格考评,每名被推荐员工做相关技术主题报告,内容包含以下几点:个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读研的目标、个人职业规划、对公司发展建议。
3)每年1月初、7月初公布拟推荐读研员工名单。名单公布后入选员工可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考(每年有2次考试,分别在6月、10月),每次保留入选员工一年资格,逾期作废。
4)被评为公司突出贡献、优秀员工的优先推荐。
6.3.3享受待遇
1)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基本生活补贴1000元/月,工作补贴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
2)绩效奖金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发放。
3)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计生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日福利、过节福利、通讯补贴、年终奖)。
4)公司工龄连续计算,读研毕业后,读研期间的`工龄自动补算。
5)公司报销学费。享受此款待遇须顺利毕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公司报销全部学费。但如有课程发生补考或毕业论文因为质量问题被延期答辩的,只报销部分学费,具体比例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6)享受以上待遇者,入学前须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最少在公司工作3年。
6.4娱乐活动
1)部门活动经费: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而设立的项目,为每位员工按照300元/人·季度(含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签订实习协议在三个月以上实习生)的标准提供补助,此经费包括部门内部聚会、创建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员工迎新、春(秋)游等活动。
2)人事行政部在每季度末向财务部提供本季度末部门总人数,各部门持发票向财务报销下季度部门活动经费。
3)公司将不定期地组织运动比赛、联谊活动等。
6.5餐费补贴
1)公司为每位员工按照20元/人,工作日的标准发放餐费补贴。
2)长沙地区发放方式:50%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50%发放至公司个人餐卡内。
3)其他地区发放方式:全额由工资内发放。 4)出差享受差旅补贴,不再发放餐补。 6.6节日礼品
1)公司每逢端午、中秋,为员工发放价值10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2)每逢三八妇女节为每位女性员工发放价值5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6.7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6.8生日福利
公司依照员工法定身份证上日期为所有正式员工生日提供100元/人的福利,发放方式或为生日礼品或开展生日活动。 6.9车补管理
1)车补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2)员工享受的车补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原则,公司不再支付车辆相关的规费、维修养护费、保险费、油费、清洁费以及在本市内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且原则上不再报销本地出租车费。
3)享受车补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者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处理费、对交通肇事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车辆维修费、罚款等),由该车辆所有者承担。
4)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
5)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使用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6)员工因病、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扣减车辆补贴。
7)车辆补贴如有特殊情况,应填写《特殊补贴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批方可执行。
6.10住院慰问金
员工重病住院(一个月以上)治疗(包括因工负伤),住院期间公司一次性给予慰问金或以慰问品体现。
8.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
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5.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5.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5.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5.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5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5.6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3月1日起执行。
9.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及分类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年假: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事假:
员工因有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事假,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如确有急事,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获得批准后,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
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婚假:
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适用于转正员工;
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丧假:
此假为带薪假期;
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控制政策;
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陪护假:
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职务代理人管理
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假期申请程序及权限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假期审批权限报批,原则上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节日补贴
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祝贺礼金
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8、员工体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9、五险一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10、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其他福利
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10.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十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x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xx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x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x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带给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务必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务必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x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贴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事假务必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务必将福利资金支出状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x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11.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X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
、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