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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特别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7:00-11:30 指纹打卡时间:早上7:00

  下午14:00-18:30 下午18:30

  备注:(如中午、夜间遇有混凝土浇筑等加班的应随施工班组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休息中栋号长记录)

  二、员工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点名制员工以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为准,由专人做好记录指纹,刷卡制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刷卡,上下班时间以指纹刷卡时间为准。

  三、员工上班时间未准时到位(迟到)或未按下班时间离开(早退),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如遇急事需请假,必须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五、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积6天予以除名。

  六、员工每月休息不超过2天,如超过按旷工处理,休息时段应提前说明,且主管人员应避开重要环节时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况除外)

  七、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电脑、手机,在施工现场工作应起到监管、指挥施工班组人员正常施工运作的作用,发现施工现场各施工段作业有不正常的情况,能处理安排就绪的应着手安排,遇有自身无法处理解决的.应遂级上报情况。

  八、员工进场后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九、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十、所有员工都应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栋号放样上班时间由栋号长安排,管理人员服从安排。

2.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休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休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休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休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实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__到__,下午__时到__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__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__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__次以上(含__次)或缺勤、旷工__次以上(含__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

  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

  第七项

  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

  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

  明书)。

  第二项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1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7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2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负责人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向本科室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负责人批准。回院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项

  各种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经科负责人同意,累计补休一周以上经院长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或下班离院后专程到医院加班的如实计加班,因加班误餐可免费在食堂就餐(具体详见误餐规定),下班休息期间因工作安排加班的报出租车费,夜间加班超过2小时以上计夜班1次。

  第七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八项

  产假:员工政策内分娩,产假为9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产假时间内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负责人安排并如实填写《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每天报办公室汇总,特殊情况及夜间加班次日报。调班、补休、请假等由科主任签字后亲自将审批单交院办公室登记备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员加班需提前报告马所长,经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员的补休原则上在当月休完,特殊情况需跨月调休的需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况需需集假休息的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注: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

  本规定从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5.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供应科学依据。结合公司详细条件及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状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状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惩罚状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惩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化,刚好了解和驾驭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状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常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赐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终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状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终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其次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全部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缘由,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觉,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状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难因素造成的不行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听从安排、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根据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比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状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赐予除名惩罚。

  第七章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全部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依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状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当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全部员工请假前必需提前妥当支配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全部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别状况必需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依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须要或其他特别状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配分次休假。

  其次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其次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本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其次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别状况、事后又不刚好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其次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事假

  其次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根据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其次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其次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病假

  其次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其次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供应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需刚好用电话或托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其次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担当任何经济补偿。第三十条如属有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加作奸犯科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峻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需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需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供应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须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赐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供应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刚好供应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赐予调岗等相应照看,员工应听从公司支配。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依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别状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全部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赐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执行。(

7.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时间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二、考勤执行范围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

  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

  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特殊情况除外)(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

  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a)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5、加班(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

  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9.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0.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十

  因本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特重新修订考勤制度如下:

  1 本公司员工使用考勤机刷卡考勤,并按部门统一编本人工号,并把员工姓名、工号输入考勤机和本人磁卡,磁卡由员工本人保管。

  1.1 员工离开公司后,上述资料应删除,磁卡应交回。

  1.2 新员工进公司后,应登记上述资料。

  2 考勤机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管理。

  2.1 考勤机存放于门卫,由门卫负责保管。

  2.2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时应把本人磁卡靠上考勤机,听到一声响后离开,不准请他人代刷也不准代他人刷卡,如强行代人刷卡,当事双方各罚款50元。

  2.3 考勤数据由公司统计采取,核算工资交财务部。

  3 员工考勤管理

  3.1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经“考勤机”考勤,如“考勤机”上缺少考勤记录,该段时间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2 员工必须在规定上班时刻前进公司考勤,超过时间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迟到处理。

  3.3 员工必须在规定下班时刻后考勤出门,提前下班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早退处理。

  3.4 员工班中因公、因私外出,应填写《员工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可由上级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持②联交门卫考勤出门,回公司后考勤销假,如因故超过准假时间15分钟以上,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处理。

  3.6所有人员的考勤以打卡机采集数据为准,人员上班时间不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打卡。全公司人员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部。

  4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4.1 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由车间主任批准,3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批准。7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同意,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2勤管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签署意见,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3 中层干部半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二天之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4 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由企管部经理签字。

  4.5 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勤管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后,应在《公司人员去向公布栏》内填明去向。

  4.6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4.7 所有员工请假手续应提前一天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应先电话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8 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当天交门卫,否则门卫可以拒收,考勤按矿工处理。

  4.9 车间因生产需要,按排部分员工迟来或早走,车间主任应事先书面通知人事专员,否则员工损失由车间主任补偿。

  4.10 门卫应妥善保管好员工请假资料,于次日交人事专员处,如有丢失,员工损失金额由门卫承担1/2。

  4.11 如因“考勤机”故障,门卫应手工记录、迟到、早退人员及时间报企管部。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人工考勤。

  4.12 门卫属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门卫。

  4.13 所有后勤人员、车间主任以上的企管人员,请假均需报人事部备案。

  5 违章处理规定

  5.1 请假4小时以上,请假时间内工资不发。

  5.2 旷工时间内工资不发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5.3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罚款10元;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需书面说明迟到原因。

  6 几项规定

  6.1 销售员进出公司应考勤,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2 材料采购员出门办事可以不办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3 食堂采购员不考核迟到。

  6.4 出纳员不考核迟到,但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时间出门办事必须办理出门手续。

  6.5 食堂炊事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6.6 小车司机上班时间因公出车可不办理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本文件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