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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2篇)

1.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

  为加强我校直饮水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直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分工如下:

  组长:杨会宝校长。负责直饮水突发事件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瞿晓洪党支部书记协助配合组长做好处置工作。

  组员:

  处置流程:

  遇学校直饮水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处置

  当直饮水设备出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制造商应会同学校及时查明原因,污染消除,并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停水期间学校总务处应采取措施保证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2.其他原因引起的直饮水污染:

  (1)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

  (2)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处置步骤:

  1.立即停止供水,关闭饮水机供水阀门。(负责部门:总务处)。

  2.学校直饮水停水期间,后勤部门及时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开水供学生饮用,保障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3.各班主任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联系家长及时送医。

  4.及时向教育局、综治办、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通知饮水机维护单位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

  6.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3.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1)立即启动设备现场抢修预案。

  (2)学校关闭该饮水设备,并进行报修。

  (3)维护公司接到报修信息后,在2小时内到达学校进行维修。

  (4)6小时内设备不能修复的,提供合格的瓶装饮用水供师生饮用,每人每天1000ML。

  (5)24小时内解决问题,使设备运行正常。

  (6)分析故障原因,及时向学校汇报整修情况。

  4.断水断电应急预案

  (1)立即关闭所有设备。

  (2)维护公司及时协助校方提供合格的瓶装水为师生饮用。

2.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二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吕扬文

  副组长:程明辉、林曙绛、李海东、董 蕾、曹仁敏、孙永辉

  成员:

  2.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范围:

  (1)学校生活用水

  (2)师生用直饮水

  3.报告范围

  (1)水质污染

  (2)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

  (3)水源性疾病暴发

  4.突发事件的报告

  当发现有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发现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吕扬文校长报告。吕扬文校长为水污染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经吕扬文校长分析确认后,以最快的方式将情况向栖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栖霞市教育局及庄园街道相关部门报告。如果吕扬文校长因事不在校时,则按领导小组人员顺序依次报告。

  5.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件时,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关闭供水系统。

  (2)第一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小组会议,进行安排布置。

  (3)协助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

  (4)设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监控,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接近该系统。

  (5)立即联系栖霞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水质检测,积极查找污染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作好消毒药品和其它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6)发出紧急通知,告知师生有关注意事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者尽快与医务室林红萍联系,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络,安排医务人员或120等到现场防备和处置紧急情况。

  (8)派人负责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协调安排送水车,为学校送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作好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决后,分析总结事发原因及今后预防措施,并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培训,将分析总结报告报送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

3.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三

  为深入加强学院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院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院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院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院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院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院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院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院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6、学院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院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略)

4.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四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5.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五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孙宏辉袁建新

  副组长:李永生陈彬庆绪胜

  成员:吴成宏姚晓玲刘春生林建勋

6.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荆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荆江局、荆江中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应急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和规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程序,保证我局应急调查监测及处置快捷有序,及时准确地为上级提供决策支持信息,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减轻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快速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好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调查监测及处置工作。

  1.3 编制依据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xx]33号);

  ⑸ 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⑹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⑺ 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

  ⑻ 水利部《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测报预案(试行)》;

  ⑼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水文[20__]379

  号);

  (10)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荆江局(荆江中心)直接管辖的长江干流或支流河段(湖泊、水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适用本预案:

  ⑴ 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范围水污染的;

  ⑵ 集中供水水源地发生水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的;

  ⑶ 发生水污染事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社会安定的;

  ⑷ 因各类事故引发的影响重大的水污染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

  荆江局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决策、组织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工作,水环境监测分析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局属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2.2 领导小组职责

  ⑴ 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与指导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

  ⑵ 研究决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⑶ 负责建立全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网络,审定、批准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预案》;

  ⑷ 及时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水污染事件信息、应急调查监测结果、事态进展、发展趋势分析、事件处理建议及事件影响分析;

  ⑸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批准。

  2.3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职责

  ⑴ 负责组织编制荆江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预案》;

  ⑵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及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和提出建议;

  ⑶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具体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调查监测工作;

  ⑷ 承担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会商的安排、联络、文件的编制;

  ⑸ 负责编制我局应急监测能力需求,参与编制有关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

  ⑹ 接受上级安排参加跨区域应急监测工作。

  2.4 局办公室职责

  负责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2.5 行政办公室职责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能力建设,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经费保障。

  2.6 综合事业中心职责

  负责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后勤保障。

  2.7 党群办公室职责

  负责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人力资源保障。

  2.8 技术管理室职责

  负责水文、测绘要素监测的管理与协调。

  2.9 各分局职责

  负责本局辖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上报。

  3 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程序

  3.1 水文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流程图

  略

  3.2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

  ⑴ 充分发挥局属各水文站分布线长面广的优势,收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局属各水文站要将收集和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加强观察本单位管辖河段、工作现场或驻守地附近的河段水质变化情况,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水体出现异常现象(包括水质变色发臭、死鱼、大量泡沫、大面积油污等等),应及时报告。我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报告所辖河道和地域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⑵ 利用其他各种有效途径,如关注新闻媒体有关报道、加强与流域内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有关信息的沟通等方式,广泛收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⑶ 来自上级的批示。

  3.3 应急预案启动

  由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调查监测程序。下达应急调查监测命令后,应在1小时内通知需要参与部门并做好出发准备。

  出发前准备包括:人员的确定及分工,交通方式及交通工具的确定,初步应急调查监测方案的制定,现场应急调查监测仪器设备、试剂、采样设备和样品容器、监测质量保证以及防护器材、通讯照明器材、照(摄)像机等准备工作。

  3.4 现场调查、监测及采样

  ⑴ 应急调查监测人员到达事件发生现场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收集事件发生原因、时间、地点、污染物种类、数量、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区域等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

  ⑵ 根据所收集的信息和应急调查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对初步应急调查监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必要调整,确定监测方式、点位、项目、频次等,必要时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⑶ 当污染物种类不明或现场难以调查清楚时,应通过技术分析尽快确定,必要时进行专家咨询;

  ⑷ 现场调查监测人员根据应急调查监测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准备,并尽快开展现场取样监测和污染动态的监控监测,并做好记录;

  ⑸ 需要监测的主要污染物项目,如果无法在现场进行监测,现场人员应采集样品,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进行标识、妥善保存、做好记录,并快速送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应按质量保证要求制备附样,妥善保存至污染事件处理结束,同时,迅速开展分析,尽快提交测试分析结果;

  ⑹ 对于我局不具备分析能力的主要污染项目,应积极寻找具有该项目分析能力的合格单位送检。如一时难以找到合适送检单位,应尽快报告领导小组或请求上级联系协商解决;

  ⑺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应将现场调查监测结果和实验室分析结果汇总形成应急调查监测初步报告,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⑻ 现场调查监测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3.5 跟踪监测

  ⑴ 应急调查监测期间,监测频次视污染程度、影响范围而定,通常不应低于每日1次,必要时应实行连续监测,并根据污染传播情况实行跟踪监测;

  ⑵ 对滞留在水体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继续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视实际情况确定),直至污染影响基本消除、水体基本恢复环境原状。

  3.6 应急监测报告

  ⑴ 对重大水污染事件应编制应急调查监测报告,应急调查监测报告采用文字型报告,必要时可附图表说明,一般为一事一报;

  ⑵ 应急调查监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过程等)、事件发生原因、主要污染物、进入水体数量、事件发生水域水文特性及可能传播情况、污染动态、应急监测情况(监测布点及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结果)、污染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处置建议等。为保证报告的及时性,不要求每份报告中都包括全部内容;

  ⑶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负责编制应急调查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

  ⑷ 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应急调查监测报告;

  ⑸ 应急调查监测报告经审核批准后,上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和上级有关部门。

  3.7 新闻报道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新闻报道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__]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2月27日印发),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部媒体提供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有关材料。

7.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七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 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孙宏辉袁建新

  副组长:李永生陈彬庆绪胜

  成员:吴成宏姚晓玲刘春生林建勋

  马茂松顾晔许克萍

  各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

8.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八

  为做好我园水污染事件发生控制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如下:

  一、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幼儿园成立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园长和主管后勤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指挥并调查分析及处理。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黎

  副组长:邹全新

  组员:邹明 刘选成

  2、一旦发现水污染事件发生,各级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逐级上报,园长调查分析核实后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行政及有关主管部门。

  职责分工:

  园长:负责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领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副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向园长及时汇报情况。

  组员:一旦有水污染事件发生,及时提供必须的备品、物资、经费及生活服务,同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各班班主任:组织各班教师全力支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正确教育引导师生强化体能锻炼,提高免疫力。

  以上各组要协调相互之间联系,开通电话,收集、处理相关集信息,对突发事件调查分析,及时上报。

  3、幼儿园提高对卫生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认识,在区卫生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4、幼儿园每学期安排各学年教师、幼儿教师参加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当幼儿园发生水污染事件时:

  1、幼儿园立刻切断污染水源,禁止师生饮用,并及时供给清洁卫生水,以保证师生用水。

  2、园长负责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单位名称、地址、人数、水污染情况等。

  3、如有受害师生,要及时接受检查治疗,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再次受害。

  4、主管园长负责协助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报告,并做好相关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师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其他

  1、幼儿园的厕所、卫生间必须达到卫生标准,每天清洗两次,每周清理消毒一次。

  2、幼儿园的休息室、活动室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消毒,学生的餐饮必须由学校和食堂管理员把关。

  3、幼儿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各级负责人按到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4、如果各级负责人管理不利,使突发事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九

  学校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发现饮用水发生污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值班领导、老师及负责安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饮用水污染或者可能导致饮用水污染的物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控制现场人员流动。

  2.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拨打110、120救助电话。

  3.学校主要领导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协助120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学校门卫严格人员出入校园,警卫人员维护好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有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发现场。

  5.做好媒体和家属的接待及善后工作的处理。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10.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预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预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预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预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11.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一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幼儿园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防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幼儿园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只有做好应急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水在幼儿园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特别是饮用水的安全,这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

  二、工作要求

  1、普及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水污染事故事件不在园内蔓延。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朱云芳

  副组长:徐俊

  组员:张建华徐大弟李红先朱丹萍孙佳航孙芳郁建伟

  (二)工作职责

  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1.在幼儿园突发污染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幼儿园水污染事故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幼儿园突发污染事故的信息分析、研究我园结合宁国市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幼儿园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制订本园的突发污染事故和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污染事故。

  4.指导、落实并督察幼儿园防治突发污染事故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园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突发污染事故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幼儿园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8.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的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污染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本园水污染事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污染事故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污染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幼儿园园务、后勤部及各班级结合,以各班级为主、园务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条件:幼儿园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处理办法: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2.迅速对发生不适症状的师生进行应急处理,送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3.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三)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五)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六)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七)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八)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防安全隐患。

  (四)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幼儿园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幼儿园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术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12.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二

  根据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四、终止应急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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