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榆树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措施针对性,确保辖区内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类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和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为冬防春运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基础。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安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保有(乡党委书记)
刘铁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德平(乡人大主席)
陈胜(乡党委副书记)
周晓东(乡党委副书记)
阚庆国(乡纪委书记)
吴万青(副乡长)
贾雨金(武装部长)
成员:张守臣(乡安监站负责人)
宋卫东(派出所长)
郑铁仲(组织委员)
范丹辰(宣传委员)
张民(纪委副书记)
张子文(交通站负责人)
姜亦民(司法所长)
王瑞全(农机站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重点
以乡村公路、客运车辆、农用车辆、摩托车为重点,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太安派出所、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工作要求,充分整合资源、结合本职工作,密切配合交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型车辆超载、违规上路等情况。
1、乡安监站:在全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加油站、液化燃气站、在建工地、辖区内的各企业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主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先停业,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乡交通站要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及无证无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酒后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同时做好专项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牵头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3、派出所要依托现有资源牵头交通站、安监站、综治办等部门在重点路段开展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及时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情况特殊的,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
4、乡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综治巡防队伍资源作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轨道交通开展巡查等相关工作。
5、乡农机站要根据农机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农机车辆的登记和管理。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工作,要收集整理好校车的基本情况,并将先关情况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7、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辖区道路隐患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交通站,同时在隐患未消除之前,要及时的增设警示标语,并做好对过往群众和车辆的安全宣传工作;二要安排专人负责红白喜事打招呼工作,要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8、各包村干部要全力协助各村做好道路交通宣传及整治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群众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9、乡属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教育本单位所有员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每天的值班同志,严格执行省市乡的统一要求,在岗带班值班,加强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村两委要落实在岗带班值班制度。乡里要不定时的进行抽查督查,不落实值班制度、遥控值班的,或电话长时间关机、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的,或不假外出,漏岗脱岗的,一经查实,全乡通报批评。
3、强化应急管理,听从统一指挥调度。如有突发事件,首先报告当日值班人员,情况不甚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大概,待核实后详细报告,且跟踪到问题的解决。应急事件的处置,辖区和行业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听从带班值班总体调度和指挥。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按程序启动。
六、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的工作要求,落实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二
冬季已经来临,为全面做好我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冬季行车特点,制定并落实预防事故措施,加强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坚决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雪天控制车辆出行工作。
为预防交通事故,雪天尽量减少车辆出行,尽量合并用车,严格控制单位新司机和交通安全不合格人员驾车上路,动员私车驾驶员减少出行,减轻路面交通压力,消除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对内部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三、结合冬季雪天特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要教育广大司机、特别是新司机不要盲目开快车、强行超车,在冰雪道路上遇情况时不要盲目急刹车,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保证行车安全;二要教育骑车人靠边行驶,不要在冰雪道路上骑快车、猛捏闸,行人要走人行便道,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要在马路上滑冰、滞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三要重点抓好客运、旅游、出租等专业运输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新司机传授冰雪道路驾车经验,提高驾驶技术,教育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四要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冬季雪天交通安全行车常识,提高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对冬季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11月21日,全国连续发生2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45人受伤,其中当日6时50分,黑龙江省双城市驾驶人关景全驾驶接送学生的大型客车(核载26人,实载51人)翻入河沟,造成8人死亡,3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部长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运输学生车辆的大清查、大整改,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各街镇、各单位、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一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档案,对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为内容,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3.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三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不发生较大火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市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会主席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助理
成 员: 市处安全办主任
市处客运科科长
市处稽查支队队长
市处货运科科长
市处安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处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王文忠。
四、主要任务
(一)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运管站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周密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整改、大风天防火、重点部位管理等具体工作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范网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详细掌握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全力整改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冬防期间各运管站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练。
(四)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对职工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的传播。
(五)深化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冬防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对火灾隐患要集中研究整治,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传达部署阶段。各运管站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冬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冬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同时要部署、组织、督促辖区各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货)运站(场)、客(货)运公司、汽车维修企业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报告阶段。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运管站要及时进行总结,市处将适时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要认清当前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立足防范,加大投入,狠抓管理,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各运管站要成立冬防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冬防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突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
(二)落实责任,查改火灾隐患。各运管站站长是冬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工作,单位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上报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单位于20xx年1月20日前上报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冬防工作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1日前报市处安全办。
4.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四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5.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__]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6.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__〕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7.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七
为有效预防全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铁山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的实施意见》〔铁处发(20xx)34号〕文件要求,对有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因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霾、暴雨、冰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处预案分为两级,办事处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拨打110及向处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卫生院求救。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办事处(应急办)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办事处主任和联系领导报告。
(三)党政办(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办事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万勋华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管区书记、主任及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供电所、城管中队、安监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处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及路、桥涵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曹立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振利及各管区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城管中队、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供电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王立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治安,协助交警四中队车辆疏导。交警四中队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负责省道、区道路障清理,道路抢修。各管区主要负责处村道路、桥涵及时抢修除险,协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道路疏通、抢修除险。供电所主要负责供电线路的抢修除险。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各村书记主任及抢险队员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管区、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长陈维东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组长由孙兴斌担任,纪委、安监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6、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发布,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事态正面报道。组长由刘王青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秘书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监、交警四中队、公路、交通、城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办事处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公路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交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各管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详细排查辖区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区、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办事处指挥部备案。
8.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八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9.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九
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是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的工程。为了强化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于3月x日开展了交通安全演练活动,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演练动员思想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实到位,我校成立了由校长张清为组长的演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班主任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议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东西小学交通安全实施方案》,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师生的安全知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周密部署,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在方案中就演练的实际、内容、地点、对象都做了具体的说明。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要求全体教师明确各自的职责,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广泛宣传、演练培训重点突出
1、学校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开展演练的意义。我校地处省道附近,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更加重要,“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将作为学校德育特色活动,做到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各班班主任对交通安全演练进行指导,重点让学生懂得养成走人行道、正确横过马路等交通知识。
四、齐抓共管,演练活动效果良好
此次演练呈现五大特点:一是时效性强,贴近实战,体现了长期性和具体要求,从传统的一小路队风貌展示到路队中途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应该如何应对都有体现;二是目的明确,让全体师生认识交通标志,养成走人行道,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习惯;三是重点突出,设置了滑板上路,自行车上路,摩的上路,十字路口,斑马线等环节,针对性强,锻炼效果好;四是协调性强,演练是,各教师能坚守各自的岗位,认真做好各自的工作,显示了良好的协同作战能力;五是意义深远,为建立健全我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师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生活离不开交通,交通安全为幸福的生活提供保障。
10.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篇十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协同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5日)。各村、社区立足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建立清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6月6日至20__年9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村、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各村、社区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8日前报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总结阶段(20__年9月26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并立即采取补救和应急措施,在问题隐患彻底消除之前确保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中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镇内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①清理一批:12月10日前,对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相关情况。
②督促一批: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等方式,督促镇内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上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③教育一批:对镇内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者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每月集中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
④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报县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
⑤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报县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全镇三类重点车型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①“两客一危一货”。镇交通部门要督促镇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
②农村面包车。以村、社区为主,镇公安部门指导,逐村逐户具体落实。要依托镇交管站将面包车录入县“道路旁通安全农村管理系统”,确保录入率达99%以上;要督促指导村、社区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通过手机短信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
③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镇交通运输、公路站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应急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__]55号)。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要求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由村、社区负责,紧盯桥梁、隧道、路口、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村、社区要对所有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国、省、县、镇道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澄清底子,分类处置。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对国、省、县、镇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要参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镇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要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路段隐患。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门和村、社区要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特别是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尽快治理到位。五是及时抄告事故多发点段隐患。镇交管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货车“大吨小标”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对非法改装窝点依法打击;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企业,要依法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四类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理,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并对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镇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要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要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突出节假日景区、山区等道路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镇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镇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在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对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处置,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平交路口、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
在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镇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入手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冬季气候特点,及时公布镇内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雨雪、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和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镇宣传、交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认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危害和后果。要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深入开展镇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加之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对镇内所有国、省、县、镇三级道路实行“双路长制”责任制,每条道路由镇派出所、镇交通部门各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路长;其村、社区道路实行属地管理,由镇分包负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镇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应急、城管、教体、农业、文旅等站所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镇有关站所要“零容忍”,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成立以派出所、交通运输等站所为主的联合督导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区和重大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