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作方案(通用2篇)
环卫工作方案(通用2篇)
1.环卫工作方案 篇一
春节将至,为使全镇广大群众在干净、整洁、亮丽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根据泾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春节前环境大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意义
干净整洁的环境是我镇干部群众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春节期间,是我镇在外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期,也是市县召开的关键时段。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认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治时间
20xx年2月5日—2月15日
三、整治重点和标准
(一)公路沿线整治标准
1、整治公路界桩以内违法建筑、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行为;整治沿线可视范围内非公路标志标牌、非法栽设、填设的.杆线管道、加水洗车摊点、货运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2、全面清理道路两侧乱挂横幅、广告;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过期的宣传标语,彻底清理公路两侧树木、电杆上乱拉乱挂横幅及野广告,并对道路两侧行道树木刷白、圈红,绿化带进行整修、管护。
3、坚决取缔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车辆随意停放等行为,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对不按规定设置的标牌、广告坚决清理,严格落实门前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下大力气改善过境路段沿线环境面貌。
4、整治清理公路两侧排水沟,坚决杜绝向排水沟内乱倒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补缺修整,保证排水畅通。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保持路面整洁、干净。
5、沿路建筑立面无破损、污迹、脱落变色、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现场。
6、在适宜的地段,修建文化墙。
7、公路绿化从实际出发,本着“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草则花草、见缝插绿”的原则进行设计,使公路绿化具有层次美、观赏美和生态美的效果,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二)村内整治工作标准
1、各村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队伍;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村规民约。
2、各村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暂存点和建筑垃圾填埋点,实行专人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3、沿街村民屋前无“三堆”、垃圾死角、吊挂衣被等不规范现象。
4、道路电杆、道路警示牌无歪斜,无悬挂杂物。
5、无明显裹露垃圾。对村内道路、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十字路口的垃圾彻底清除,目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6、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对村内墙壁、门面、电线杆、树木等实物上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挂彻底清除,对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墙壁进行整体粉刷。
7、住户前无畜禽圈舍。农户饲养的猪、牛、羊等要实行圈养,做到不散养。
8、村内无残墙断壁,无乱搭乱建现象。对违规搭建的`建筑物和破旧危房、残墙断壁,要彻底拆除。
9、村庄有雨污水排放方向,无污水横流。排水沟进行彻底清理,做到排水沟渠畅通,水渠无垃圾杂草或其他漂浮物。
2.环卫工作方案 篇二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