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1.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凯里市教育局和科技局文件》凯教发94号《关于凯里市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制订了《格冲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下:
一、指导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整改消除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创建安全安全校园环境。
二、成立小组
组 长:刘仕德
副组长:刘 龙 刘朝明
成 员:李志忠 杨占连 刘天成 王玉祥 王宏 王金华 杨秀权
杨胜明 顾先荣(学校保安) 刘朝威(宿管)周先琴(宿管)
三、工作目标
1、在学校上下学的两个路口设有大门,将校园成封闭式校园。
2、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交通安全意知识的普及力度。
3、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4、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5、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6、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提高。
四、整治范围
1、重点是 学校东北面和西北面的上下学道路。
2、新教学楼区、操场、学生宿舍楼区。
五、整治措施
1、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即从年4月至年10月采取自查与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步骤进行。
2、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治理整改阶段。
⑴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各班主任下载知识、图片,将其好,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两节,向学生教育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及班会、队会、国旗下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⑵学校向上级写申请报告,争取得到一定匹配资金,把学校上下学的两个路口设立有大门,做成封闭式的校园,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处。
4、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及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六、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要认识到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格冲村委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3、学校要实行交通安全管制。外来车辆未经学校保安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学校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区;校园内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七、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
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二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重点内容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巩固和深化20__年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纪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水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的实施方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三年任务清单》,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清廉丽水建设为总牵引,发挥清廉交通单元标杆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实绩实效,奋力当好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的“先行官”。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各类专家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过多过烂,相关单位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隐蔽工程偷工减料、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把关不严、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问题。重点查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问题。重点查处养护领域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执法不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同群众诉求、执法过错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至5月30日)
1.成立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与纪检监察、相关责任单位对接,制定印发我县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5月底完成)。
3.部署整治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将相关整治要求传达至各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整治要求,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具体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贯穿全年)
4.开展自查自纠。对照5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开展重点核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察等“七张问题清单”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发展改革、审计、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核查。
(三)集中整治(贯穿全年)
7.深挖问题整治。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8.加强督查力度。要配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施治,推动全面整改。
9.强化监督职责。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对因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监管不力的,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追责问责。
(四)长效治理(贯穿全年)
10.抓牢四项清单。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
11.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
12.强化数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治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全县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5张任务清单,把抓好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处置;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亮点,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聚焦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一项规范一域,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四
一、加强领导
成立学校预防水域溺水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预防水域溺水事故的日常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部署全县学校水域巡河值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按所包乡镇、校负责水域巡河值日监督检查工作。
4、安排局机关干部包抓乡镇、校水域巡河值日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要利用安全课堂上好一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进行一次以“防溺水”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具体案例,图片等形式,用血的事实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设置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不要在危险河段推拉玩闹,打捞物品等。
2、设置警示牌。
全县其它各校均要根据实际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牌或刷新、刷写警示标语,警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不得违犯上述规定,也同时提醒家长严格管理小孩,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5.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6.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六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8.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八
为了切实做好公路碾打晾晒整治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整治在公路上碾打晾晒和乱堆乱放等现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既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上碾打晾晒整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范围内碾打晾晒、堆放秸秆、焚烧秸秆、倾倒垃圾,严禁损毁路旁树木及绿化带。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省干道的整治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旬麟路南塬、彬蒋路、底韩路、太底路的整治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旬麟路北塬、湫彬路、早瑶路、史雅路、高安路(含湫汉和车亭段)的`整治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西早路、土上路、太蒙路、土老路的整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要对整治过程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危险性,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召开干部群众专题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治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公正执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县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活动中行动缓慢、整治不力的单位,责成及时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九
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摸清我县食品小作坊底数,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防范质量风险,突出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生产经营等问题,做到监管覆盖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所所长、局直属机构和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局评审中心,由张春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内容
根据《怀化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20xx版)》(以下简称目录)的要求:
1、对生产加工目录中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有意向或有意向进行合并申请SC证的食品小作坊要对其进行协调和帮扶,促使整合提高,达到申请SC证的条件。
2、对生产加工目录中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小作坊,一是持有有效证件的.,检查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是否建立原料、销售台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过期、回收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霉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制假售假行为;二是无证的食品小作坊,通过有效帮扶,引导小作坊提升改善生产条件。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帮助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使小作坊尽快符合要求,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3、充分利用食品综合监管优势,严查食品消费终端,食品经营户若从小作坊进货的,必须查验小作满分作文网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倒逼小作坊全面提升。
4、对黑作坊、黑窝点要进行严厉打击,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五、整治对象和实施步骤
整治对象为沅陵县范围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8日至5月24日)
各乡镇监管所对辖区内食品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7日至6月30日)
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食品小作坊存在的脏、乱、差等现象,集中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对目录中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引导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2、对目录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要坚决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合各乡镇监管所的力量,将各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覆盖率100%。
(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非法生产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曝光,大力宣传整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普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组织媒体开展正面打击取缔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严格执法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淘汰一批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小作坊。整治中要注重向生产加工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市场经营户主体责任,提高知法守法能力。
(四)加强情况上报,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相关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时上报,请各所于5月24日上报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摸底排查花名册、8月3日前将相关总结及报表报送至局评审中心。
10.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十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略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 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 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有限空间管控,各类地下室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基坑(槽) 、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预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和人员等是否储备到位;企业对地质和地下水等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安全预防(尤其是 防坍塌、防涌水等) 措施是否有效、到位;企业对项目有限空间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制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
8.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 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城镇燃气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2.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3.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
现象,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定期排查,制定改造计划。
4.排查整治违规设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
5.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 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 设施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 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供水
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动员群众对自家饮用水管做好维护管理;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关将近,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并于1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1月25日和2月13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2月25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小结到县质安站、城建股办公室。
11.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十一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定于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二、演练时间
20xx年9月7日下午16:00
三、演练地点
新材料有限公司锻1线斜底加热炉
四、观摩单位、企业
县公安局、消防队、县医院、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广平镇、各规上企业
五、应急管控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
组长:冯红喜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
副组长:姬振河、吴瑞平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络、协调,急救用车安排
组员:高红民、张常安、吴闯超、范跃彬、
李会征、王承科、张清学
负责检查急救设施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伤员抢救;应急物质的准备、维护保养(救援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害气体检测仪、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照明灯、对讲机)。
作业人员: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监护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监督和和保护职责。
负责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责。
后勤保障:保障应急物质齐全、可正常使用。
应急车辆: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司机人员配备到位。
六、演练内容
作业人员在20xx年9月7日要对公司(1#)斜底加热炉内的炉砖进行维修,在履行有限空间作业一系列手续后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发休克,面对这种突发状况而采取的突发预案相应措施。
七、演练步骤
工作部署
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宣导并做好技术交底,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辨识及防范措施。由锻二线李海振班组12人参加,邢洪峰、尹殿刚、孙兴平三人进行现场作业。
现场
(1)必备物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施工设备、救援设施。
(2)确定负责人李海振:现场负责马庆福、通风人员车艳峰、检测人员范跃彬、施工人员尹殿刚、监护人员孙兴平、救援人员报警人员邢洪峰等。
3、风险辨识
天然气(窒息、易燃)、淬火池、凉水塔(缺氧)。
4、作业
(1#)回火炉炉砖维修:李海振负责通风检测作业。
5、事故
尹殿刚在炉子内作业过程中发生天燃气泄漏无法动缠求救。
6、报警
邢洪峰(监护人)立即切断气源,报告给天然气小组李志军,同时报告班长李海振进行抢救。向急救中心、消防队报警。
7、采取措施
(1)孙兴平立即接通风用风机通风。
(2)范跃彬立即检测有害气体检测(氧含量19.5%-21.5%;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气体为0,氮氧化物)(监护人报告有限空间符合作业要求)。
(3)邢洪峰孙兴平二人穿戴好正压空气呼吸器。(穿戴人报告)现场负责人高红民。
(4)负责人确定检测无害后同意进入施救(监护人报告)。
(5)将受害人尹殿刚移出有限空间,观察受害人状况(监护人报告:A清醒状态B昏迷状态C、呼吸停止)。
(6)昏迷状态进行吸氧(操作规程),呼吸停止进行心肺复苏。
(7)郑丽军、郭丽军抢救人员至急救医护人员到场。
(8)邢洪峰清理现场(氧含量19.5%-21.5%;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气体为0;氮氧化物)查明切断气源,通风、检测。
(9)李海振带队撤离现场清理人数。
(10)吴瑞平、姬振河总结。
1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十二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__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