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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2篇)

1.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一

  我村根据街道安办(泸纳安办〔20xx〕7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有效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我村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支书陈敏良任组长、村主任江关建副组长、其余村干部及社长为成员,对此项工作齐抓共管。

  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一个多月来,我村采取悬挂横幅、开专题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防范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防范。

  三、深入排查,加强治理。

  治理过程中,我村组织村社干部、党员多次深入到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维修点和学校、认真巡查不合格产品。检查中,我村没有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但是,在对11个村民住宅的地毯式巡查中,发现普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一)存在私拉乱接、拉线充电现象。

  (二)没有专用公用充电桩,没有停车棚。

  针对以上情况,我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张贴综合治理公告20余份。

  (二)清理私拉乱接、拉线充电5余处。

  四、常抓不懈,落实责任。

  我村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作为长期工程,紧抓在手,毫不懈怠。采取网格式管理,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失职追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治理和防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周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整治周边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有关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运用综合性手段,促进园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顿,有效排查化解赊销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处理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校园及周边安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保障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秩序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教书育人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冯老师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及专用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突出治安、社会治理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四、工作任务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台账记录,结合各校周边环境认真排查影响校园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学校“三防”建设力度提升自我防范水平,全面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收集汇总的各类信息并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及时推送到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排查主要内容

  1、整治占道经营。各类摊贩在校门附近占道经营,私家车接送学生占道停车,影响师生上放学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贩在校门口经营各类小吃,自制饮品,使用煤气罐加工烧烤油炸食品,这些食品卫生不达标,煤气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周边的小吃部、小超市经营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问题。

  3、整治学校门前的减速装置和交通警示标志。学生上放学期间,校门前人流车流密集,个别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部分学校门前没有减速装置,交通警示标志不完善,安全隐患较大。

  4、整治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重影响小学生的学习与成长,同时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灾隐患。学校周边是否有柴草垛,学校周边的柴草垛是否紧挨校墙,距离教室、备课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很近,极易发生火灾,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乱建。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倚校墙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救援车辆进入,有的用作废品收购或存放其它杂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园周边活动的不法人员勒索或抢夺学生钱物、与学生打架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数车况差、无营运手续,个别司机驾驶资质不合格,超载超员超速现象严重,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9、整治校门管理。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联系相关人员认真确认并详细登记。

  六、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16开始,至20xx年11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2日)学校要根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职责和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3日至5月30日)深入实际,排查清楚涉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造册登记。

  (三)整治化解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周边突出治安问题,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化解,配强配齐保安力量,落实设备实施,加强监控技防建设,强化校园管理力求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四)完善长效管理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完善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着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日-11月上旬)

  及时总结安全整治工作的经验以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在11月5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的自查自评,及时报送市综治办。

  七、工作要求

  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对校园及周边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工作,力争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净化,和有效治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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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三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xx年全县公共安全或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龙泉镇三坝社区、天桥镇石桥社区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治)的通知》凤政法通〔20xx〕56号,我镇石桥社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县级通报整治单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石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建设平安天桥为目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重点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3.突出治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行每季度一轮群众会议,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尤其是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反邪、禁种铲毒等作为宣传重点。

  (三)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每逢街天由一名领导带队到集镇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10类重点,紧盯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利用职务或者恶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坏恶人,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乡村霸,操控组织枪、拐、黄、赌、毒、骗的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在人员聚集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的涉恶刑事犯罪等8类群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严惩;坚持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4.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5.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五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6.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六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董贶永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承担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学校。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请各学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

  联系电话:,传真:。

7.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七

  为了深入贯彻《学院年春夏期间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学院“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工作实施》以及学校年度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和要求,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对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初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方法,学习了解灭火基本常识,学校决定由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后勤总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定于年5月30日(周三)下午3:30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望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现就此次消防演练活动制定以下预案:

  一、演练目的

  为了让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能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了解并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措施,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工作人员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时间、地点

  时间:xx年5月30日下午3:30

  地点:东区教学楼报告厅

  主讲人:武警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胡启利

  参加人员:化生学院、地科学院部分师生、大学生园学生、各二级学院实验员和安全责任人、图书馆和后勤总公司安全责任人、保卫处全体人员等。

  三、灭火器的灭火演练

  时间:xx年5月30日下午4:50

  地点:东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实验员和安全责任人、图书馆图书管理员、后勤总公司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演练内容:

  (1)由市消防支队教官进行讲解、操作。

  (2)组织现场相关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四、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负责

  职责:负责演练的制定,演练实施期间协调指挥,相关信息和报告的上传下达等。

  2.宣传报道组:唐负责

  职责:负责演练的宣传、教育、演练摄影、记录、演练等。

  3.医疗救护组:曹负责

  职责: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并配合消防队抢救被困人员。

  4.灭火行动组:鄢黄负责

  职责:负责灭火演练现场灭火器具的准备。

  5.后勤保障组:王、倪等。

  职责:负责通讯标识,广播、救助等演练所需物资的准备,布置演练场所,维持演练现场秩序,保障观摩及参演人员的现场需要等。

  五、演练

  1、参演人员演练结束后在现场集合。

  2、总指挥宋红军处长对演练进行现场讲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组织情况、目标及效果、参演人员的动作等是否规范、态度是否认真、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3、后勤保障组对演练的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回收演练物资装备。

  4、宣传报道组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并将演练资料文档及时保存。

8.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迎接党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推进“平安学校”的创建,构建和谐校园,我校根据《十八期间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我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校长黄舒江的统一领导下,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采取有力举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园火灾隐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努力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一般火灾,坚决杜绝火灾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班级、部室、要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制订具体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研究

  解决重点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消防工作进行督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各班级、部室要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供电、供水、仓库、仪器室、体育器材室和电脑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对我校的重大活动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定岗、定人、定责”制。全过程进行监控。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宣传报道。认真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广播、图片展、主题班会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宣传横幅、黑板报、手抄报、网络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要组织广大师生通过参观、体验和学习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高消防能力,发动师生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奖励工作机制。计划在4月中旬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演习。

  (三)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我校情况,组织门卫、后勤及相关人员从严做好执勤备战的各项工作,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义务消防队的战斗力;认真开展校园消防设施的维护,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修订、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实地演练;认真开展义务消防队岗位大练兵,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加强管理教育,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保持校园的高度稳定。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师生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结合火灾规律,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基本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效果;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报料、设点咨询、巡回广播、知识竞赛等,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师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校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定期通报情况,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手抄报、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主题宣传报道,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为打赢党的十八大校园消防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值班,快速反应

  从现在开始到党的十八大闭幕,加强校园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校园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要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值日记录;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发现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进行跟踪管理。要对工作中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年终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教师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9.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九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24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0号)等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10.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集中整治我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起,造成x人受伤,问题隐患集中体现在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装改造、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区“城中村”区域较为广泛,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依法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全链条安全责任。

  二、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辖区范围内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摸排各自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放点、充电桩数量、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电池储存、回收场所等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各街道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排查、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分局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等问题;区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交警大队要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监管。

  三、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备案管理机制,拟新建点位由街道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除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以外区域集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拟建设的点位由各街道办报区城管委办初核,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辖区内集中充电设施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漏电等消防设备,区城管委办要根据各街道报送合作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库,加强后续管理,同时,牵头组织制定出台我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充电柜等日常管理办法,对商业广告比例等相关配套措施进行明确。市资源规划直属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项目选址、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要依据实际提供支持和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要鼓励推广在居民小区电梯或门厅楼梯内加装“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感应识别”系统,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有条件的可增设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

  四、加大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印制各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品、制作宣传短片,指导各街道、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各街道和区建设局要督促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城市户外视频、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电梯、楼道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和警示标语。同时,要充分针对秋冬季节防火特点,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或演练,切实提升群众对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危害性的认识。

  五、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街道、各部门要对照《xx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清单》(附件x),强化措施要求,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要将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将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xx月xx日前报送基础摸排(附件x、x)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xx月xx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消防救援大队。

11.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一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xx年全县公共安全或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龙泉镇三坝社区、天桥镇石桥社区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治)的通知》凤政法通〔20xx〕56号,我镇石桥社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县级通报整治单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石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建设平安天桥为目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重点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3.突出治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行每季度一轮群众会议,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尤其是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反邪、禁种铲毒等作为宣传重点。

  (三)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每逢街天由一名领导带队到集镇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10类重点,紧盯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利用职务或者恶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坏恶人,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乡村霸,操控组织枪、拐、黄、赌、毒、骗的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在人员聚集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的涉恶刑事犯罪等8类群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严惩;坚持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12.2026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二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洪安发〔20xx〕3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与督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刘保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总体安排,跟踪督查活动推进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和协调综合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镇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使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电动自行车长时间过充等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定期组织清理住宅建筑、生产经营场所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及时拔除已充满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社区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按照《淮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推广使用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

  (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各村(居)委会要深入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组织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并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相关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镇安监站负责属地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三)镇企服站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销售点、维修点按规合法经营,销售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维修点不得擅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及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市场局反映,坚决打击上述违法行为。

  (四)老子山城管队负责镇区各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占路的电动自行车清理管理工作,督促电动自行车业主按划定的停车位置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老子山派出所、镇安监站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求辖区居民、经营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谢红军任组长,派出所、安监站、企服站、城管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这次综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监、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具体的分工和任务,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共同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聚力发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安委会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和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拧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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