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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通用13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备用金管理制度(通用13篇)

1.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在该部门和该分公司的有效执行,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的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备用金的用途

  第四条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主要是采购业务人员零星采购备用金、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备用金。

  第五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申请备用金人员的资质审查

  第六条公司人员申请备用金必须有具体的业务用途,由业务实施人员提出。

  第七条申请备用金人员的业务经验和能力要求:申请备用金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具体的人员主要包括部门主管、项目组负责人、部门经理。不具备以上职位的成员不能申领备用金。

  第四章备用金专员制度

  第八条公司设置备用金专员(隶属于财务部),负责建立备用金台账,反映备用金的申领、使用和报销情况、备用金的清理和回收情况。备用金管理专员负责办理所管理的公司的备用金申请、备用金报销资料的收集和办理、备用金的清理收回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章备用金的报销和发票管理

  第十条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十二条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备用金额度

  第十四条采购业务工作人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十六条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不超过10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十七条其他备用金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各级审批人员严格按照额度限额进行审批。

  第八章备用金的清理和归还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应妥善保管,项目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退回备用金。

  第九章备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备用金总额负管理责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备用金的总额负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备用金的借款人在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并向资金管理专员予以报销。

  第十章备用金的财务核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备用金专员的台账每月应及时更新,总账与明细账应每月核对。备用金专员应定期分析备用金的领取、使用、报销、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备用金的用途专为业务上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备用金负责人定期对项目人员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公司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保证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的现金支出需要,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金;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需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按时对备用金用款和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将相关报销凭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销账,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备用金限额根据单位日常业务3—5日内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量核定。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办公室零星费用,单次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3000元,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3.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选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专心敏捷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依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依据财务制度规定仔细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准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缘由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依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当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根据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准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备用金管理制度。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4.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范围

  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搬运、货运、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中心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部门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备用金帐户按季度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季度10号前将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中心;

  3、公司财务中心有权对各部门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4、定额备用金每年为一次周转期,即年底收回备用金,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门填写《备用金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中心负责人签字——财务中心核签备用金额度——总经理审批——会计记帐——出纳审核付款;

  2)各部门内部使用备用金,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3)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季度10号前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财务中心备查;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

  2、出纳备用金的使用:

  1)出纳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5)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中心经理负管理责任。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4、备用金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审核,财务中心核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或领取现金;

  5、上年度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年度的备用金

  七、其他相关规定:

  1、从事工作未满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为备用金,仅作为暂借款,在结算时由财务中心负责收回;

  2、备用金借款的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或调离岗位,应在离开或调离之前还清备用金。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中心清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负责。若无法归还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使用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八、惩罚

  1、出纳在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借支备用金的,按借支金额10%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到期临时备用金借款未及时收回的,也无法提供其他特批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笔,对出纳扣罚100元;

  3、对于超过周转期还不能足额归还备用金的,财务中心有权在工资中扣除,并对未归还部分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计息日期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因长期出差在外无法回借款地归还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提交财务中心备案;

  4、财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备用金定期盘点(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因未及时盘点而出现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备用金盘点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赔偿;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财务中心对借款人的借款信用进行评定,对于逾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等人员,严格控制以后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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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五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营销系统备用金,健全备用金管理体制,保障本公司发展的稳定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标准: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含科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1万元(含1万元),副部长级以上(含副部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含2万元)。所有的借款各部必须登记台帐。

  二、审批程序: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因工出差的员工需借用备用金时,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二份,借款单据上必须注明个人厂编。

  2、营销系统总部人员备用金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各部门主管部长审批。

  3、各类人员的备用金超标准借款必须经营销财务部部长加具意见,营销副总裁批准后,提交营销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出纳支付。

  三、返纳要求及扣罚标准:

  1、备用金借款原则上应于因工出差返回总部后及时返纳,若未及时返纳,累计借款金额少于各级别标准的,到当年12月26日前要返纳,如超过此时间仍未返纳的,则按应返纳全额逐月在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扣清,另按应反纳额的5%予以扣罚。

  1、副部长级以下人员借款1万元以上的,由借款当月起,会计期超过2个月,单据还未返纳的,则平均分期扣罚该员工工资,直至当年12月26日仍未返纳完的',则按应返纳全额扣罚该员工当月工资。

  3、营销系统员工借用公款后而申请离职者,应自觉清还借款,行政部凭财务部门签发的清债确认单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若借款人末清还债款而离职的,其债务由所在部门负责,全额在部门工资中扣除。

  4、扣罚通知单在当年12月份的26日前由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填写并交被扣罚部门主管部长,被扣罚部门在当月28日前反馈意见给营销财务部,如不按时反馈的则视同认罚。

  5、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如不据实扣罚,一经集团财务部或集团审计部发现,则对责任会计按应返纳备用金总额的1%扣罚。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免除扣罚或跨年度不返纳的,由责任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和提供担保人同意书,经营销财务部部长批准并备案方可。

  四、本制度适用于营销系统总部编内人员,分公司备用金制度参照《分公司管理手册》。

6.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备用金管理制度。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维护学校资金安全、完整,加强各部门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二、申请额度及用途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门备用金申请额度一般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额度,须经部门主管及财务处处长审批,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采购部未能购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

  3。各部门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费用零星开支可直接动用备用金,超过1000元的,可直接向财务部借款支付。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1.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申请借支,由部门主管人员监管使用,财务处以该申请人名义对借用备用金挂账处理。

  2.借款人借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再经出纳、财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直接采用备用金支付相关费用的,应在支付后一星期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流程参照《UIC财务管理制度》)。

  四、备用金的日常管理

  1.备用金使用部门的经管人员必须设立备用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如有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采用备用金支付的发票、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在备用金台账中做好登记,记录相关费用支付明细。

  3.财务人员应不定期查阅部门“备用金”台账,每年至少一次,核对账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最终构成核查报告。

  4.经管人员在调换工作部门或离职时,应到财务部办理归还备用金手续。

  5.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清。对无故拖延者,财务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财务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五、财务处库存备用金管理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教职工日常报销及学生退费等相关支出。(5)按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保留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学校规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应当核定后根据实际情景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库存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贴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3)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须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5)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除出纳人员必须每一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外,上级领导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并保留盘点记录,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六、本制度经批准之日生效,财务处负责解释。

7.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七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xx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采取用完即时报销办法。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按公司费用报销办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对审查不细,经财务审查出不合格的票据,由备用金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十条备用金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备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围,发现不在原核定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补齐。备用金管理人员在备用金报销后即时按定额补足。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备用金领用部门设立明细账,核算备用金的借、报销、补足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管理人有权催办,如果催办无效,备用金管理人员可通知财务部门扣款。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8.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如下:

  一、备用金分类

  备用金是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两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定额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临时备用金一般需于当月及时归还或报账冲销。

  二、备用金借支、归还手续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借支、归还手续

  (1)借支: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付款—会计记帐。

  (2)会计核算设置科目:“其他应收款—定额备用金—部门/姓名”;“其他应收款—临时备用金—部门/姓名”。

  (3)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4)归还:

  定额备用金实行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的'管理办法,实际支用后凭有效单据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报销数时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临时备用金需按时归还或及时报账冲销。出纳于每月2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借款,并催促当事人及时归还借款或办理报账手续,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催收。

  三、备用金管理

  1、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一年审定一次;

  (2)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2、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1)临时备用金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2)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3)临时备用金只能用于所申请的业务,不得挪作他用。

  (4)临时备用金由借款人以现金归还或费用报销抵冲。

  (5)部门负责人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

  3、其他相关规定

  (1)借支不分金额大小,均须报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3)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

  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4)各部门员工变更或离职必须及时办理清帐手续,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未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

9.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九

  一、标准(万元)

  执行董事5.00

  总经理1.00

  副总经理0.50

  总监0.50

  行政部、人力部、财务部经理0.30

  运营部经理0.50

  司机0.30

  二、岗位牵制

  1、财务部为备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门,有及时清理备用金的职责和义务,对违规的备用金借支有权拒绝办理。

  2、人力资源部配合财务部对拖欠备用金的员工从工资中补回。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负责。

  4、备用金的开支范围如调整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报执行董事批准。

  6、经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每月报销核销备用金,对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景须书面解释。

  三、证据链

  1、借款单。

  2、经核实的`借款信息打印件。

  3、付款收据或回单。

  4、冲账时须提交的证据按各自业务性质参照相关费用执行。

  四、控制点

  1、备用金用于以下事项:差旅费、生活水电、工伤医药费、单项不超过贰仟元的零星材料采购;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证金等。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对未及时冲账的借款人,不允许继续借支;如有特殊情景,必须书面报告还款或冲账计划,经财务与总经理批准后报执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临时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滚动备用金账户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备用金余额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办理手续,无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则请用备用金,不保留备用金余额,事毕后清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业务完成后及时冲账,余款即刻退还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5、标准外的人员借用备用金需逐级审核,时间紧迫时可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通知财务,事后须补签字。

  6、借用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资料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备用金金额与事由按照“先进先出法”原则配比。

  8、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门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职责由代办人负责。

  9、借款人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立即归还借支的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财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必须将所核算的借款人备用金情景予以核实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私自转他人保管。对逾期不按规定退回所持有备用金的,除强行从有关往来、抵押金、工资等款项扣回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占用费,必要时经过诉讼索取权利。

  9、欠款单位或个人还款须经过银行转账划入公司账户或直接交回公司,严禁发生截留做备用金或其他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全额追回款项外,给予当事人必须的行政及经济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

  10、备用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互相转借,财务部按“谁借款,谁清欠”的原则,只对在财务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备用金账户一个月无业务发生的,收回备用金。

  12、财务须给冲账或还款的借款人出具证明或收据,保护员工的利益。

  13、禁止条款:禁止以备用金支付职工工资和奖金;禁止以备用金支付单项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款购置费、运费;禁止以暂估(因发票未到)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禁止挪用、套取备用金。

  14、罚则:对以备用金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及奖金、以备用金支付单笔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费、设备租赁费的,对以暂估成本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的,按涉案金额的1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经理5%、部门经理总监4%、项目经办人1%。对以办理公务为由挪用套取资金的,按挪用套取资金金额的3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20%,部门经理总监5%;经办人5%。

10.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十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11.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12.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目的

  为维护学校资金安全、完整,加强各部门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

  二、申请额度及用途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门备用金申请额度一般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额度,须经部门主管及财务处处长审批,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采购部未能购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

  3.各部门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费用零星开支可直接动用备用金,超过1000元的,可直接向财务部借款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1.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申请借支,由部门主管人员监管使用,财务处以该申请人名义对借用备用金挂账处理。

  2.借款人借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再经出纳、财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直接采用备用金支付相关费用的,应在支付后一星期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流程参照《UIC财务管理制度》)。

  四、备用金的日常管理

  1.备用金使用部门的经管人员必须设立备用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如有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采用备用金支付的发票、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在备用金台账中做好登记,记录相关费用支付明细。

  3.财务人员应不定期查阅部门“备用金”台账,每年至少一次,核对账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最终构成核查报告。

  4.经管人员在调换工作部门或离职时,应到财务部办理归还备用金手续。

  5.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清。对无故拖延者,财务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财务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财务处库存备用金管理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教职工日常报销及学生退费等相关支出。

  (5)按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保留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学校规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应当核定后根据实际情景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库存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贴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须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5)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除出纳人员必须每一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外,上级领导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并保留盘点记录,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六、本制度经批准之日生效,财务处负责解释。

13.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处室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处室及各项目部。

  二、备用金种类

  1、临时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使用完毕后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的备用金。

  2、周转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周转循环使用的备用金。

  三、备用金范围

  1、材料采购备用金;

  2、办公用品采购及办公设备维修备用金;

  3、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

  4、食堂物资采购备用金;

  5、车辆日常运营备用金;

  6、其他备用金。

  7、所有零星备用金及其他借款都属于借款,借款的时效为2年,即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备用金管理原则

  1、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处室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不论临时备用金,还是周转备用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农历)必须结清,次年重新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3、备用金因使用责任人离职或职位调整,由使用人、处室长、人力资源部和财务处负责做好备用金结清工作。

  4、当月用备用金(主要指周转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报帐,按月做好结清工作;如果备用金支出前明确约定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归还或结清的,写明情况说明并由领导审批同意,并在该期限内做好结清工作。

  5、备用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不使用时必须放在财务处;使用时必须由处室负责人或助理、经办人等两人以上签字、监督及使用,财务处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五、管理职责

  1、财务处作为备用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申请审核、备用金的发放、备用金的清查以及依据备用金的支出情况做好成本核算等事务。

  2、各处室长负责本处室内所申请的备用金的使用与日常监督,确保备用金的正常使用;备用金直接使用人对备用金承担直接责任,严格按审批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做好备用金的支出与报销,做好使用台帐,如未使用的,应立即归还。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因离职或职位调整协同财务处做好备用金的结清工作。

  六、备用金申请程序

  1、由使用处室的使用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附件一),注明备用金的种类、日期、申请部门、使用人、金额、用途,然后由处室长负责签字确认。

  2、经处室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主办会计及财务处领导审核后进行签字。

  3、经财务处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后,由使用人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4、经董事长审批后,财务处凭审批单发放备用金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向公司财务处出借条;如暂时不使用的,由财务处负责保存备用金,使用时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使用人向财务处出具借条,财务处方可将备用金发放给使用人。

  5、备用金使用及报销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要重新审批同意后放可再用,审批后的备用金必须放在财务处,要用时领用。

  6、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特事特办。

  七、备用金使用规定

  1、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人每次对于用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在该项费用发生前,按以下规定进行先行报批:

  (1)材料采购备用金支出时,必须按采购合同或询价审批单上写明的材料进行采购。

  (2)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需要用备用金支出的,必须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由使用人填写《费用支出情况申报表》,说明费用支出原因、预计金额等内容,并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3)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备用金(主要指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在应急性支出前必须由使用人写申请报告上报经董事长授权的'审批人进行审核批准。

  (4)备用金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借条中必须明确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或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为准。

  2、经审批后,使用人方可用备用金支付该项费用。

  3、若备用金用于材料采购支出的,则按公司《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财务应对该笔借款做好清帐手续。

  若备用金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支出的,则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费用支付及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

  若备用金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在支出前必须明确归还或结清期限,并由使用人和审批人负责按期收回或结清备用金。

  4、使用人向财务处领取经董事长审批的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借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公司有权向使用人按公司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

  (1)利用公司备用金用于私人资金使用的情形;

  (2)按本制度规定须在12月20日前(农历)办理结清的,而不肯办理的情形;

  (3)离职后不肯归还或不办理备用金结清手续的情形;

  (4)其他违规使用备用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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