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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机械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机械管理制度 篇一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3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使用单位(或所有者)发生变更,新的使用单位(或新的所有者)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当地登记部门办理新的登记手续,同时变更注册登记标志;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的30日内告知原登记部门;

  (3)报废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的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注销。

  行车工操作要点

  1、行车工需经训练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自上岗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件在人头上经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

  5、检修行车时,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把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开关,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标志。

  6、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

  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0、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12、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3、当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换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2.机械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依据

  3.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4.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摘价值在20__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5.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界部门负责租界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界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__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资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界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物资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5.4.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6.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7.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 .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 。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7.10.滑车

  7.10.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7.10.2.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 ,槽底磨损过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7.10.4.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8.检查、维护、实验

  8.1.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8.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4.待修与完好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9.下列情况必须以报废

  9.1.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

  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

  a.冲击钻(电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其绝缘线是否良好,使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夹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使用时检查钻头要夹紧、冲击钻(电钻)要拿稳、人要站稳,防钻断伤人。使用中换向器与电刷之间发生较大火花时,应清除换向器污垢,检查弹簧压力,更换已磨损的电刷。定期更换轴承润滑油,滚动轴承和齿轴箱最好使用锂基润滑脂,滑动轴承采用15号车用机油。

  b.角向磨光机(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检查整机外壳电源线,要求不得有破损,砂轮防护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机,左手拔动机身尾部开关拔到“关”的位置。接通开关,通电转几分钟,关机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使用过程中,砂轮与工件的'角度为15至30度,注意保护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当转动速度变慢,马上停机检查。不用手提电缆线,更换砂轮片时使用专用拔手。

  c.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良好,电源线、电焊钳的绝缘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不应超过3处,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引入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有漏电保护器。室外作业注意防雨。电焊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要将电焊钳夹在腋下或把电焊绝缘线挂在脖子上。焊接时要戴好手套。

  d.台钻安全使用措施:经常检查台钻绝缘线是否良好,用时外壳经地线接地,接地线可靠,防止触电事故。装拆钻头使用外钻火头钥匙,不能使用其它东西敲打。钻头一定要夹紧正确,使用时检查钻头,钻头要夹紧确保无误。左手拿工件要拿稳(或把工件夹紧在工作台面上),右手握手柄,压力要适当,严防钻头断裂或工件飞出伤人。使用台钻严禁区载手套。台钻用后,清除铁屑,保持清洁,旋转部份定期上润滑油。

  e.砂轮机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待其转速稳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转几次,操作者必须立于机旁,不得正对砂轮机,以防发生危险。

  f.设备接电前安全措施: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给设备送电前必须分清设备性能,方可接线。送电前应测量电源电压等级及极性,避免造成人为的设备和人身伤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和库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易燃液体,在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不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或携入火柴等危险物,严禁施工焊接。使用设备时防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潮湿作业使用60v安全照明电压,接头用绝缘布包扎好。使用临时电源时注意安全,引出线从配电箱内经开关后引出,不能混乱,并做好标记。布线时严禁将导线缠绕在铁钉、铁丝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有良好的保护层。保证电气安装施工质量。清除导线和导线与电气设备之间和连接点中的金属氧化层、油层等杂物,并接紧接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证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业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扫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灾万一发生,应迅速阻止火灾的扩大,并立即组织抢危救灾和人员、财物的疏散,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工地办公室和显著的地方挂上“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及就近医院的救伤电话标牌。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汇报。

3.机械管理制度 篇三

  建筑公司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

  机械、工器具的采购应选择有质量保证体系、有生产许可证的供货方产品,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2、验收

  2.1、机械设备验收按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噪声和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2.2、工器具验收除表面检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额定负荷的1.25倍通过性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并标识后才发给施工单位使用。

  2.3、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与维护

  3.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1、操作或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保养工作;

  3.1.3、使用时严格按照该机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1.4、保养、维修、调整等作业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后进行;

  3.1.5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防雨防潮以及回归保管等工作。

  3.1.6、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3.1.7、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1.8、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能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1.9、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台机械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3.1.11、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3.1.12、实行租赁管理的企业,应在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租赁各方对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3.1.13、加强对工器具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工器具及时分离识别,按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合乎规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工具标定的安全许可负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须符合施工生产工艺要求。对钢丝绳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3.1.15、机械、工器具仓库应做好保管、周转和维修保养工作。对机械、工器具应有进出库制度、记录、台帐齐全。库内应按新机械、完好机械和待修机械分别排放整齐;机械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并有足够照明。

  3.1.16、施工现场在用机械停机位置应高于地面,保证机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机械,应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机械损坏和配件丢失。

  3.1.17、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安全有效,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各种电气开关上的保险必须符合要求。

  3.1.18、施工现场较长时间不用的机械,不能退还公司机具库的,应停放在现场设置的停机场或停机库中,均应明确保管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种轮胎机械以及机动车辆,长期封存停用的,必须充足气压,必要时采取架空垫起,防止轮胎损坏并拆掉电瓶。各种长期停用机械必须断开电源,锁好电源、电气箱,放净油箱内的油料,重要附属装置或配件应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检查监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资部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大检查,各施工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检查。机械数量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但对每台机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各种缺陷应即时整改。

  4.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落实机械管理责任制情况;

  4.2.2机械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限止装置);

  4.2.3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

  4.2.4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

  4.2.5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调整部件的调整情况;

  4.2.6电源箱、电气绝缘、保险、接地、继电保护及其他电气保护装置情况,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4.2.7反腐保护情况;该机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8工程部有权不定时对机械、工器具使用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5、事故处理

  机械发生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机械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依据

  3.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4.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摘价值在20__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5.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界部门负责租界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界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__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资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界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物资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5.4.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6.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7.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 .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 。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5.机械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对工程机械的管理,确保设备健康,操作安全,满足工作需要,切实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做到节能降耗,特制定如下规定:

  1、驾驶员必须提前15分钟对设备进行检查,查看上班车辆运行情况记录,并在站班会上汇报;接班后在记录上签字。接班人未签字,交班人不允许离开岗位。迟到、早退、请病、事假按部门制度执行。

  2、驾驶员必须服从主任、专工及运行当班值班员的调度指挥,对无故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者作辞退处理。

  3、驾驶员必须做好工程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即认真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检查、补给、紧固和清洁卫生工作,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对修理工不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并认真作好设备运行记录,记录必须字迹工整整洁,内容包括:设备实际运行时间、加油量、设备检查及运行情况等。对不认真作记录、对损坏或丢失记录者,部门按相应制度执行考核。

  4、发现车辆缺润滑油、水、液压油及柴油等,而不及时补给,对未造成后果者,或造成不良后果者,按部门相应制度执行考核。

  5、发现螺栓、盖子、灯具、仪表松动而不及时紧固,掉落部件照价赔偿或部门制度执行。

  6、工程机械交接班除底盘部分外,其他部分必须保持清洁,不清洁按交接班卫生考核,另请人清理或洗车。推土机的托带轮、导向轮、驱动轮及支重轮,必须保持转动,积煤必须及时清除,发现巡回检查制度考核。

  7、驾驶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学习与培训工作。对考试不合格者按培训制度考核。

  8、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推土机在硬路上、装载机在厂区公路上行驶速度为5公里/小时,推土机行驶最大坡度为30度,在煤堆高处作业必须保证有3米的边线安全距离,装载机取煤高度不得高于6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9、因驾驶员的'责任造成一般性安全事故或机械事故,按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10、严禁在禁烟区、工作现场及厂区内流动吸烟,进入工作现场应戴上岗证和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穿拖鞋、背心及短裤上班,否则,发现1次根据部门规定考核。

  11、爱护公共财物,加强对设备和油料的看管工作,因失误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因人为因素,故意变卖,则从严从重处理。

  12、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消除不良陋习,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之事,交班时必须打扫值班室卫生,并随时保证现场整洁,发现现场有烟头、蜘蛛网或积煤、积油、积水和杂物。

  对修理工的管理规定:

  1、修理工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若因保养不当或修理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修理工负责赔偿。

  2、修理工必须及时对车辆缺陷进行消缺,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夜。

  3、修理工必须做到24小时提供服务。

  4、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修理工对工具、材料及零配件必须妥善保管,若造成丢失照价赔偿。

  6、正确使用工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机械管理制度 篇六

  1、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汇总后归档备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

  3、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不违章操作。

  4、现场的大、中、小(固定)型机械设备应在相关负责人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验收。根据试运转情况,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均为违章。验收记录应按具体表格的规定要求,分项填写。

  5、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要求。安装完毕,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由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机械超载负荷使用。

  6、必须按照机械的不同类别,分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交底。对机械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试运行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必须层次清晰、项目齐全。

  7、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机械安全设备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班组长每天普查,经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

  9、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10、机械设备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措施。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顶班;不属于本单位或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多班作业时,必须履行交接班手续。

  11、在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如发生故障,由专业人员及时修理。“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12、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13、电动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管理者应熟知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知识,并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14、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停放保养制度。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牢固、调整、润滑、反腐”十字作业,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15、特种设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16、对现场电气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气瓶等压力容器的安全存放、使用等,实行专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技术状况和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落实专人在限期内解决。

  17、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都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机械管理制度 篇七

  工程项目中、小型机械施工管理措施

  根据工程结构的特点,项目部配置了适合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有拌和机、灰浆机、卷扬机、切割机、电焊机及钢筋加工机械等一些小型的施工机具,供施工的'不同阶段使用。拌和机、灰浆机供施工过程拌砂浆和做地坪砼使用,机械运至工地后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件装置齐全牢固可靠后才可设置就位至固定地点,并搭设双层防坠棚和操作棚,再有专业人员安装接地装置,机械操作者经集团公司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机械在操作过程中有专业人员每月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修,操作者在每天工作完成后进行清洗保养,使机械始终处于正常状态下运行工作。

  所有施工机具严格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挂上合格牌,做好接地装置,禁止任何机械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在机械工作中禁止进行保养和维修,机械如遇到异常声和破损时,有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禁止不懂机械人员进行玩弄。

  为使机械在正常情况下有效运行,保持良好状态,项目部制订了《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使机械达到最佳运行状态效果。

8.机械管理制度 篇八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9.机械管理制度 篇九

  一、所有的机械车辆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车。

  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

  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

  四、机械设备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

  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0.机械管理制度 篇十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11.机械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八条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使用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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