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精选3篇)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精选3篇)
1.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建质[20xx]192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xx]1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鲁建发[20xx]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20xx年1月1日以后我市区域内报建项目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尚未竣工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是指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根据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对本规定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条烟台市建设局委托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指导及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的备案工作,具体负责市中心区(莱山区、芝罘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应按照合理规划、配置检测资源的原则,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资格初审工作。
第五条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省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证明,方可在备案证明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国家颁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见证取样送检。
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按本规定要求,制定建筑节能检测计划,填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复验计划表》(附件),并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认定和业务许可范围内,严格按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开展相关的节能检测。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测样品留样制度,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破坏性检测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2天。留置试样应有准确标识。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每月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应加强对节能检测资料的抽查,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应包含节能质量检测的内容,凡节能检测达不到规范及本规定要求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质量检测复验批次及检测内容
一、墙体节能工程
(一)材料复验批次及频次
1、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指材质或材料品种)划为一个复验批次,不同厂家、不同种类的产品应分别复验。
2、材料复验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其以下时不少于3次;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不少于6次。
(二)现场抽检的批次及频次
1、采用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时,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抽取3处。
2、现场检测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或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时,每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施工单位施工、使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在同一类型基层应用的胶粘剂或界面砂浆,每3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不足3个工程仍取1组;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3、现场检测系统抗冲击性能、后置锚固件锚固力时可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执行。
4、保温板与基层粘结强度的现场粘结强度拉拔检测
(1)单位工程不少于1组,七层及以上建筑,按每增加三层不少于1组,不足三层仍取1组,别墅可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
(2)外墙贴面砖的工程,单位工程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不足1000m2仍取1组。面砖粘结力试验按JGJ100执行。
(三)检测内容
1、实验室检测项目
(1)保温材料的密度、尺寸稳定性、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或拉伸强度
(2)保温浆料的干密度、导热系数和压缩强度
(3)粘结剂、抹面材料等拉伸粘结强度
(4)玻纤网的力学性能、耐碱性能
2、现场检测项目
(1)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
(2)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
(3)系统抗冲击性能
(4)后置锚固件锚固力
(5)保温板材及喷涂硬泡聚氨酯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6)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
二、幕墙节能工程
(一)幕墙用材料、构件等的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材料及构件复验不少于1组
2、检测内容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二)单位工程的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大于建筑外墙面积的50%时,应对每一种面积超过1000m2的幕墙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安装制作一个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三、门窗节能工程
(一)实验室外窗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复验不少于3樘。
(2)成片开发的小区,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每3个工程可作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检不少于3樘,不足3个工程按3个工程计;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2、检测内容
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二)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同一工程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类型、开启方式的外窗划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样数量可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应少于3樘;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不少于3樘抽样。
四、屋面保温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屋面面积每1000m2复验不少于一次,不足1000m2按1000m2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屋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屋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五、地面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地面面积每6000m2且不超过十个楼层抽检不少于一次,不足6000m2和不超过十个楼层也抽检一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建筑工程地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地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六、采暖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不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不少于2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厂家生产的相同材料、截面导体和相同芯数电线电缆为一复验批,复验总批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电线电缆的导体电阻值
八、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九、其它末尽要求应遵守有关保温节能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由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2.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3总则
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项目处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11本项目建立三级质检网络(三级质检网络另出文规定).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
项目处每季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4质量责任制
1项目处建立质量责任制,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对质量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另出规定)。
2本项目建立三级质检网络(三级质检网络另出文规定)
3项目处设专职的质量检验机构,归口负责本项目处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专业工地及分包单位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4各级专职质检员,负责复检和验收签证,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班(组)兼职质检员由班(组)长兼任,其职责为督促本班(组)施工人员贯彻工艺(操作)规程和做好自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