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文库 - 优质文档,简约阅读

招投标管理制度(精选8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招投标管理制度(精选8篇)

1.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一

  本《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投标程序的设定

  2、 投标人资格审查

  3、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

  4、 开标、评标及定标程序

  5、 合同签订与执行

  6、 监督与违规处理

  内容概述:

  1、 招投标程序:详细规定从招标公告发布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包括招标公告的制作、投标邀请、投标文件的提交、开标时间与地点、评标标准和方法等。

  2、 投标人资格:明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如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许可、过往业绩、财务状况等。

  3、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项目描述、技术规格、商务条款、评标标准等,并要求招标文件的公开透明。

  4、 开标、评标与定标:设定开标会议的流程,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依据及定标原则。

  5、 合同管理:规定中标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程序,以及违约责任。

  6、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和外部监督体系,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并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2.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二

  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重要准则。它涵盖了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合同签订等全过程,旨在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降低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内容概述:

  1、 招标程序:明确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答疑和修改等步骤。

  2、 投标管理:规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编制、密封递交、保证金缴纳等环节。

  3、 评标机制:设立评标委员会,明确评审标准、流程、时间表和保密要求。

  4、 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原则,如最低价中标、综合评分法等,以及异议和投诉处理。

  5、 合同签订与执行:规定合同条款、签订流程、变更与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6、 监督与审计: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招投标过程透明公正。

3.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4.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四

  1、工程管理部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劳资人员负责劳动纪律的'管理。

  3、现场临时设备、材料、半成品的摆放按有关规定布置整齐规范。

  4、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现场卫生和设备物品的整理。每天打扫两次。中午收工一次,晚上收工一次。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要规范、整齐、统一。

  6、施工用电要统一、规范、安全。

  7、坚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实行奖惩制度。

  8、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管理目的

  为加强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招标代理的公正、透明、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与流程

  第三条 招标代理的委托方式

  招标代理委托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直接委托公司招标代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司代理部门”)进行招标代理。

  (二)由公司代理部门根据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的要求,在招标业务领域内择优、招标代理专业的独立法人代表担任招标代理。

  第四条 招标代理的程序

  (一)招标代理准备

  1、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向公司代理部门提交招标代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招标代理委托书、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材料。

  2、公司代理部门对招标代理申请进行审核,并与招标人商议确定具体的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和招标代理费用。

  3、公司代理部门编制招标代理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时间和负责人。

  4、公司代理部门按照招标代理计划组织招标文件的制作和招标公告的发布,同时通知评标委员会主席召集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前的会议。

  (二)开标准备

  1、公司代理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2、公司代理部门组织开标前的评标委员会会议,核准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3、公司代理部门编列投标人名单,核实投标文件,对递交的信封进行验封,并记录相关信息。

  4、公司代理部门组织开标工作,对每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验收、登记等工作,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和暗标考勤人员的.监督下,对开标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

  (三)评标准备

  1、公司代理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提供评标场所和必要的评标工具、用品。

  2、公司代理部门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考试,确定其资格,组织评标教育培训。

  3、公司代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四)中标候选人确定

  1、公司代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报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审批。

  2、经审批允许后,公司代理部门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人,并组织招标代理结算工作。

  第五条 招标代理的流程

  招标代理的流程应当包括申请审核、编制计划、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出席开标会议、审核投标文件、组织评标会议、确定中标方和结算工作等全部环节。

  第三章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

  第六条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一)招标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技术难度、业务风险和事项紧急程度。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专业程度、服务质量、业绩水平和服务量。

  (三)招标代理费用的市场行情、政策要求和行业标准等因素。

  第四章 招标代理的质量控制

  第七条 招标代理效果的监督和考核

  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特殊是对于招标代理成果是否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是否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最优价值的服务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

  第八条 招标代理的责任划分

  招标代理的责任划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三)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评审过程和评审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补充规定

  对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负责商议并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六

  1.0总则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3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4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5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6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7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8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9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则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0有关招标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知情人员应向招投标小组成员或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举报,经查属实,按对责任人处罚金额的60%奖励举报者。

7.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七

  一、未经工程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外人进入必须有工程人员陪同)。

  二、密切注意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数据变化情况,并作好《配电室值班运行记录》。

  三、高压室应定时巡检,雷雨天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四、上班时间禁止饮酒或酒后上班。

  五、检修、倒、合闸时应严格填写《配电室工作票》;。

  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出现故障情况时,接班人协助交班人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八、在紧急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事后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九、停电作业时,须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十、值班途中不得睡觉,不得无故脱岗,不可连续疲劳代班。

  十一、在检修、倒、合闸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同在现场。

  十二、每周清洁一次配电室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门窗、设备设施表面用手摸情况下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十三、配电室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电工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8.招投标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项目,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9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成府发〔〕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项目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2、工程部负责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栏目:公文写作 标签: 招投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