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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中药管理制度(通用6篇)

1.中药管理制度 篇一

  一、门诊中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1、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上岗佩证,人员素质要求应当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名”)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并做好不合格、不合理的处方登记.

  4、对特殊用药如先煎、后下、烊化等应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执行,调配时按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调配,严禁跳跃式调配,配方剂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调配完毕再按顺序自行核对,并请复核人员复核,若无误,调剂人员、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5、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复核人员应当由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需临方炮制等应及时纠正,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复核率应当达到100%。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复核职责,并双签字。

  6、含有剧毒药品的处方应按《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用药或超大剂量的毒性药物炮制品,应注明用法、煎煮方法或直接交待病人,以保障用药安全。

  7、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8、处方中特殊用药医院需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9、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节约用药,少落地或不落地.保持调配台面清洁.

  10、发药:坚持“三查一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对地址。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有无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二、中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是医生开写的取药凭证,药剂科凭本院具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发药。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调剂室.调剂室凭此接受处方,配发药品.

  3、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处方一律用钢笔、原珠笔或毛笔书写,不得有涂改.必要时,医师应在涂改处签字以明确职责。

  5、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超剂量、配伍禁忌等情况需要修改处方,需退回医师处,经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字后才能调配。

  6、审方人员如实登记错误处方,定期报告药剂科。

  7、处方时拟用的中药一般应按君、臣、佐、使及药引等依次书写。应与中成药、西药分开,单独书写。

  8、处方中的剂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称量采用公制.中药处方中各药的数量应排列整齐,以防错误。

  9、一般处方3日为宜,7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当日有效。门诊处方有效期为1~3日,超过限期时,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10、贵重中药处方应逐日统计消耗,以便掌握库存。

  11、调配麻醉、毒性中药,须凭有明显标志的毒性中药专用处方,每日做好消耗、交班登记。麻醉、毒性中药的调配、储存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普通中药处方应为白色,麻醉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绿色.

  13、普通中药处方留存1年,细料、贵重药、含毒性中药处方留存2年,含麻醉中药处方留存3年.

  14、调剂及临床中药专业人员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三、中药房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2、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3、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账物相符。

  4、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益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5.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6.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7、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8.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9.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0、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四、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制度

  1、担任中药饮片加工炮制人员应熟悉掌握中药的基本知识,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加工炮制,以确保质量。

  2、购入的药材首先应进行真伪鉴别和质量检验,以防止伪劣、掺杂、及非药用部位的混入。

  3、炮制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炮制要遵医嘱.炮制饮片所需辅料的质量要符合规定.

  4、加工炮制剧毒药材应严格掌握规定,炮制用过的水及辅料应妥善处理,用具要清洗干净,以防交叉污染。

  5、炒制饮片要严格掌握火候;炒的要均匀,蜜炙的不粘手、子粒要炒到爆裂、鼓起、有香气。煮、蒸、煅要透.炒炭要存性

  6、出锅后要注意灭火星,摊冷后隔日入库,勤检查以防止火灾。

  7、炮制场所应整洁、卫生,有灭火装置、机器、用具、盛具要整洁,并应在登记册上祥细登纪,并签名。药库应对炮制品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五、中药煎药工作制度

  1、煎药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以确保煎药质量。

  2、煎药前应将药帖登记、编号、并填写药罐号码、瓶签、核对药帖及病人姓名.

  3、煎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防止药汁煎干,煎好灌装时应核对罐号、瓶签、病人姓名、要防止头、二汁药液搞错。

  4、煎药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煎药放水量一般可盖过药面三厘米左右,大剂量和松泡、吸水量大的中草药可适当增加加水量,先浸泡10一20分钟,后再煎,严禁用热水浸泡饮片及煎药。煎药时间头煎一般为20一25分钟,二煎一般为15一25分钟。

  (2)先煎、后下药应按处方规定,先煎药一般先煎15一20分钟,后下药一般应在煎好前3一10分钟放入。煎汤代水药一般应先煎15一25分钟,去渣存汁再加入其它药物。

  (3)汤药煎好后要及时正确地送到病区,急煎药方应随到、随煎、随送。

  (4)煎贮药具使用前要消毒处理,使用后洗去药垢,保持清洁.

  六、中药房中药饮片养护制度

  1、门诊中药房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干净、整齐、不得吸烟。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药房应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和设施,配备灭火器。

  2、适当控制温湿度,并于每天上午、下午进行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出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3、门诊中药房贮放的中药饮片要经常进行检查、养护。如有伪劣、毛货等及时退回库房,并有登记,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4、贮存饮片的格斗、容器要保持清洁,外贴标签名称要符合规范要求,格斗内不得有串药现象。

  5、颗粒剂每季检查效期情况并记录汇总,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在养护记录单上注明,在格斗上做好近效期标志,并上报科主任、仓库管理员、采购员,加快使用或联系退换货.

  6、中药饮片及颗粒剂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7、每月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七、中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1、岗位工作人员穿戴衣帽,佩戴胸卡,准时到岗.

  2、整理调配工作台,清理工作无关物品,用擦布擦拭工作台,整齐摆放包药纸、笔、背心袋等工作必需用品.

  3、开启电脑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发药负责人,并输入密码。

  4、收到处方后,审核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剂量、贴数和用法等),处方有否配伍禁忌,用药是否合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则向病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实施。

  5、处方审查合格后,对处方药品进行逐一调配,调配时检查饮片名称、规格、剂量、贴数等,确保处方要求相符,同时检查饮片的外观质量,如遇不合格饮片,不得继续调配,并立即从药斗中撤下,存放于指定地放待处理。

  6、为了方便核对,必须将其中一贴的饮片按顺序逐一平方在包药纸上.

  7、调配完毕的处方必须先自行检查核对,书写患者姓名、编号,无误后签名,交核对人员复核,再次确认无误后开始包药,完毕后,交给发药岗位。

  8、处方与药品审核无误后,呼唤病人姓名,验证病人身份(核对发票联),将药放给病人,同时向病人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特别是有特殊用法或用药时间有要求的.药品。

  9、全部药品发放完毕,在电脑上点击“窗口发药”确认发药,将收费清单放于指定地方。

  10、如遇病人未带收费清单或发票来取药,岗位人员首先应指导其去取来发票再取药,如病人确已将发票遗失,但能提供病人姓名、性别、处方日期、处方医生、付费金额等信息,药房核对电脑属实,且该处方确未发,则岗位人员指导其出具单位证明或书面取药证明,内容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取药品、取药日期等,岗位人员将其收进后放在专处以备查考.

  11、调配用的饮片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杜绝滞库.

  12、调配完毕后整理工作台,物品放于指定地方。同时将配药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放入垃圾收集箱中,并适时清理中药房。

  八、中药汤剂煎煮及发放规程

  1配方人员按规定程序配方,填写标识卡和药瓶标签,装入药袋内扎紧,并放在固定药架上。

  1.1标识卡内容至少包括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起始和终止日期)、备注(指先煎、后下等制备及服用的特殊要求)。药瓶标签每帖二张,内容至少包括头汁或二汁、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方法.

  1.2如遇急煎处方按4.1完成后,立即与制备人员联系,送交煎药室。

  2制备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中药和制剂知识,非药学专业人员需进行培训方能上岗。以病人为南浔人民,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健康应符合制剂从业人员的要求。

  2.1每天下班前到中药房取第二天需煎中药,中药房值班人员下班关门前检查药架上

  是否有需煎中药。

  2.2制备人员取药后,逐袋核对帖数、标签、标识卡,把中药和标签放入抽屉内,插入标识卡,并登记在《煎药室工作日记》上. 2.3煎药前入场处理

  2.3.1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3.2环境:开启紫外线灯30分钟对空气进行消毒,并每周乳酸蒸熏消毒一次。地面、墙面、操作台面等,用合适的方法清洁后水冲.

  2.3.3煎药用具:先清洗,并在临用前消毒。

  2.4煎药方法

  2.4.1浸泡:将药物投入蒸气煎药锅内,并再每锅旁挂上当天的标签,加入冷纯化水浸泡30~60分钟。加水量约为药材量的3~8倍,一般淹没药材稍高于药面3~5CM为度。

  2.4.2头汁: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0.5×105Pa以下)煮20~30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头汁标签。

  2.4.3二汁:加入纯化水适量,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0.5×105Pa以下)煮15~25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二汁标签。去渣取汁时,压榨药渣至尽可能干。

  2.4.4特殊药物,应遵循标识卡的备注说明.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等.

  2.5煎药毕的清场

  2.5.1清除药渣,清扫场地,清洗用具。关好水、电及蒸气等,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工作场所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什物。

  2.6对整个制备过程进行记录。

  3发送

  3.1将已灌装的汤剂,竖直放入提篮内。核对标签。

  3.2根据标签,送到每个病区,于上午10:30前交给当班的护士.

  4如遇急煎,收到处方后在2小时内完成配、煎、送事宜,并登记入册。

  九、中药房药品申领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1、申领人员在每天四点半以后,确保当日门诊窗口发药完毕后,根据最低储备量申领药品。

  2、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药品申领"输入申领单,并提交药库。

  3、次日上午9点药库工作人员将药品及药品出库清单送至中药房时,药品验收人员根据药品出库清单逐一核对药品名称、数量、有效期,以及验收药品质量,如有虫蛀、发霉、走油等变质问题,及时退货,并做好退货登记工作。

  4、核对无误,存放完毕后,在药品出库单上验收人处签名,一份提交药库,一份中药房保存。

  5、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药品申领”确认药品入库.。

  十、中药房盘点标准操作规程

  1、每季度最末月的月底盘点药品实物。

  2、盘点当日,在保证窗口正常发药的情况下,其他人员对药架分区进行整理,隔斗散装药品进行装袋.

  3、下班后,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再次确保药品申领入库及窗口发药完毕后,点击“库房管理”—“盘点处理”,生成并打印盘点表,全体工作人员按盘点表药品顺序对隔斗中的饮片及颗粒剂进行盘点.每二人为一组,其中一人负责实物称量、清点,另一人实时记录,并与盘点表中实物库存量相比对,出入大的应及时复盘,确保清点与记录数据正确。

  4、清点完毕后,开启电脑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库房管理”-“盘点录入”,进入药品盘库输入程序,将盘点好的饮片、颗粒剂数据及时录入,录入过程随时复核饮片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及数量,每录入一页数据进行一次核对并保存,录入完毕后再将电脑录入的盘点数据与手写数据核对。

  5、全部录入工作完毕后,科室负责人进行最终校对,如发现盘点前与盘点后数量出现较大差异,及时告知其他人员进行复盘,如复盘情况相同,则作出记录,事后查找原因。

  6、数据复核无误后,由负责人及时在电脑上作盘库数量入库完成处理。打印出两份药品盘点报表,核对完毕后签名,一份上报财务处,一份科室留存.

2.中药管理制度 篇二

  一、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保管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保管员提出的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三、购进中药饮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首次还必须与原件对照)等相关资料,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五、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为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六、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七、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八、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九、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十、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3.中药管理制度 篇三

  一、处方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或药师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工作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和有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二、审方时应仔细阅读,逐项审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联系解决。发现配伍禁忌的应退方,不得调配。发现超剂量用药的应要求处方医生确认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人员要认真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并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准确无误。

  四、调配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时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发生差错时,有原因分析、总结及改进处理意见并记录。

  五、发药时要确认处方调配无误后,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病区、床号。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病人交代清楚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六、急诊处方优先配发。

  七、对取药病人以礼相待、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如遇疑难问题,可向上级药师请教协助回答。不得与病人争吵。

  八、调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录入电脑处方进行调配工作,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调剂工作人员应认真保管好自己的调剂工作用户名和密码,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密者自己负责。

4.中药管理制度 篇四

  一、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三、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四、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五、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七、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八、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九、中成药管理可参照西药库管理制度执行。

5.中药管理制度 篇五

  1.按照《湖南省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毒性药品的管理,对此类药品必须有健全的药品出入帐目、实行“五专”管理。

  2.领取毒性中药及制剂成品应清楚填写规格、数量、实发数、领用用途并签字。

  3.配制、加工炮制此类中药由专人负责,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制、加工炮制需经二人核对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配制、加工炮制所用原材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用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并且专用,严防浪费与污染。

  4.毒性中药、成药及制剂的标签应有明显标记,并标明用法、用量,在标签显著位置用黑色标注“毒”的字样。

  5.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核对后方可发出,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必须采用炮炙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

  6.定期检查,核对帐物是否相符,严防霉变、虫蛀等变质现象,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6.中药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进一步加强我院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及救治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中药注射剂的购入、储存、调剂管理

  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审核本院拟购入中药注射剂的品种、规格等。

  2.药剂科要加强对中药注射剂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的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保证药品来源可追溯,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药品;在调剂药品时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3.医院药事委员会不定期组织专家分析本院中药注射剂使用情况,评价本院所用中药注射剂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决定淘汰中药注射剂品种。

  二.中药注射剂使用原则:

  1.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6.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7.中药注射剂应当在医院内凭医师处方使用,一般不允许门诊患者带出院外使用,确需带出院外治疗时,应有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并由科主任签字方可带出院外使用。

  8.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三.中药注射剂异常情况的处理

  1.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及救治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出现损害的患者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报告;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的残存药液及输液器等,以备检验。

  2.临床医生、护士严密观察临床使用的中药注射剂,发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刻停药,实施及时的`救治,必要时上报医务科,由医院组织抢救。

  3.发现可疑的群体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和使用异常时及时上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并及时停药,积极救治。一旦确定为群体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医院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四.要求

  1.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中药注射剂。

  2.药剂科要完整的保存好中药注射剂的购入使用记录,以备检查。

  3.医院组织专家不定期的对中药注射剂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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