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门诊管理制度(通用12篇)
1.门诊管理制度 篇一
门诊诊疗制度
1. 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 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 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 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 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 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 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 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
情及预后。
9. 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2.门诊管理制度 篇二
一、提前10分钟到岗。
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
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
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3.门诊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4.门诊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专家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医师,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门诊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职医务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5.门诊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排查疑似传染病人,治疗发热患者,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传染病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管理,做到各尽其责及时报告。
2.范围
适用范围:发热门诊。
3.定义
发热门诊是指医院门诊部在防控急性传染病期间根据感染防控要求设立的,专用诊室,用于排查疑似传染病人。
4.权责
4.1发热门诊:严格执行本项制度与流程。
4.2感染管理科:对部门/科室性制度进行审核,对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和完善相关作业标准流程。
4.3感控委员会:必要时对关键性制度进行论证。
4.4分管院领导:审核相关制度及实际工作的相关指导。
5.作业标准
5.1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5.2进入诊区时,工作人员须戴医用型防护口罩(每隔4小时更换一次),手套、工作帽、防护眼镜、穿隔离衣、隔离鞋带鞋套;病人须戴一次性口罩。
5.3接诊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后要用合格的.干手消液喷洒消毒双手,操作后用
0.2%过氧乙酸液消毒双手。
5.6尽量开窗通风,保障新风畅通。无通风条件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5.7离开诊区时,用0.2%过氧乙酸液消毒双手,脱去口罩、手套、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离衣、隔离鞋等,并分别放入污染容器内,用0.2%过氧乙酸液浸泡双手后再用流动清水冲洗,用安尔碘棉签擦拭鼻孔,进行沐浴,严禁穿隔离衣外出。
5.8各种物品、标本传送:
5.8.1污染物品:由室内工作人员送至门口,外勤人员将其送到指定地点消毒处理。
5.8.2清洁物品:由外勤人员送至门口,室内工作人员接收。
5.9在发热门诊和急诊科,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病人或来自疫区或有可疑接触史的病人,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作详细检查(测体温、查血分析、胸部X光透视等)。并作好记录。医务人员不能草率作出诊断和处理意见。特别对胸部X光透视有改变的病人,不要轻易按一般炎性病变处理,而放过一个可疑病人,必须保证避免非典病人因漏诊而产生严重后果。
5.10发现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不能让病人随意走动。同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5.11工作职责:
5.11.1接诊护士:
5.11.1.1对于经预检分诊后由专人送达的病人,接诊护士引导病人进入诊室就诊。
5.11.1.2对于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接诊护士应为其提供医用外科口罩,并测量体温后引导病人进入诊室就诊。
5.11.1.3实行单人就诊。就诊病人多时,接诊护士引导病人有序候诊、就诊。
5.11.1.4对疑似病人,若病情允许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指导其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并将卫生纸丢入密闭的医疗废物容器内,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5.11.1.5每日负责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
5.11.1.6发现或可疑医院感染病例,遵医嘱正确留取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11.1.7使用中的消毒剂按规定进行浓度监测,并指导保洁人员正确使用。
5.11.1.8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5.11.1.9做好保洁人员、接诊病人的卫生宣教、个人安全防护及管理。原则上限制陪护,若特殊情况需要陪护,必须指导陪护人员严格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1.2接诊医生
5.11.2.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5.11.2.2准确、详细登记病人基本信息、接触史、症状、体征等,做到重要信息无漏项,可追溯。
5.11.2.3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流程。
5.11.2.4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5.11.2.5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均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
5.11.2.6积极配合感染管理科进行各种医院感染的常规监测和调查。
5.11.2.7掌握自我防护知识,认真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以及穿脱流程。
6.流程
无。
7.附件表单
无。
8.相关文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20__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施行。
8.2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__年1月1日起实施。
8.3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20__年2月28日起实施。
8.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20__年11月7日发布,20__年8月22日更新实施。
8.5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__年版)。
8.6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__,20__年4月1日发布,20__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务必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状况不能出诊者,务必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务必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务必保证通风良好,持续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务必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务必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登记。
2、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3、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禽流感、甲型H1N1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立即转诊至我院感染科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医务科、院感科报告。
5、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6、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持续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
7、医护人员务必严格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认真清洗。
6.门诊管理制度 篇六
(一)、门诊各专业科室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门诊部,节假日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各专业科室的值班分派,值班人员由各科主任按照门诊部要求人数安排,门诊部负责监督考核。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五一”、“国庆”、“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为确保节假日诊疗质量、所有科室在节假日必须安排副高以上人员值班(挂专家号)。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七)、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八)、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
清苑区中医医院
7.门诊管理制度 篇七
1. 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2. 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3. 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专病门诊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每位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专病门诊。
4. 专科专病门诊一旦开设后,应在两地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开诊,不得无故停诊。如因故需更改时间或临时
停诊,必须事先联系代诊人员并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预约病人及早做好安排。
5. 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妥善保管病人资料,合理利用病人病例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效果并争取在疑难专病的科研上有所突破。
6. 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门诊办公室负责对各个专科专病门诊进行绩效考核。
8.门诊管理制度 篇八
(一)仪表端庄、坐姿正确;鞋、头花穿戴整齐,佩证上岗不戴手镯、戒指和耳环。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能聊天、交头接耳。
(二)提前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私自调班,上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干私活,不吃零食、不看小说报纸。
(三)主班护士做好物品清点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做到首问负责,主动、微笑服务,耐心解答问题;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举止文雅,无投诉。保持导医台环境整洁舒适,非导医台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导医台工作区。
(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流程条理清晰,努力提高效率。
(六)服从领导调配,及时完成领导布置任务,按时听取院周会、护士长、院内感染等会议内容传达。
(七)同事间团结互助,随时提出合理化、创新性建议。
(八)积极参加操作培训、考核和业务知识学习。
导医台工作人员职责
(一)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主动、热情解答病人的咨询,认真做好导医、导诊。
(三)正确告知病人取检查报告单时间,酌情解释检查结果及相关专科、专家情况。
(四)病情异常、年老体弱无人陪伴者护送或主动联系相关科室优先就诊。
(五)主动受理投诉,积极参与解决,及时记录。
(六)规范证明单盖章,做好印章交接、保管工作。
(七)按规定退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登记。
(八)落实便民措施,做好便民服务的'物品准备。
(九)每日上、下班做好自助机的开、关机工作,并引导患者正确使用自助机。
9.门诊管理制度 篇九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议。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需时可请西医帮忙。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依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含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精准、乾净,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阅历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阅历,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当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便利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别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挥霍。
十一、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取和应用西医的成功阅历,不绝探究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10.门诊管理制度 篇十
1、门诊手术范围为小手术,不得超范围进行手术。
2、门诊手术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进行诊断与手术处置,因工作繁忙不能脱身时,应将病人交于本专科医师手术处置,不得随意交待门诊清创室护士手术。
3、为确保医疗安全,对门诊手术病人术前必须有血液全套检查及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糖、胸透、心电图等相关检查。
4、凡侵入性的手术,病员在术前均应签写手术同意书。
5、护士在巡回工作中,要充分准备手术物品,严密观察病人的手术进展及病情变化,协助医师检查病人情况,把握好手术指征,督促医师填写手术同意书并妥善保管医疗文件,坚决执行各项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禁止护士为病人实施手术。
6、医护人员应在术前术后对病人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以书面形式向病人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手术方法、风险及术后注意事项,以使病人及其家属能够正确了解手术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对手术风险有充分的心里准备。
7、认真执行医德规范,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病人服务,对病人进行良好的心理护理,耐心解释和安慰、体贴病人。
11.门诊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引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阅历的医师、护士担负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讨。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适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怜悯心,挂念体谅病人,热诚接待,太度不冷不热,耐性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布置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布置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扬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精准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接受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规定确定范围,必需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引导,必需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依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九、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按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别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布置,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12.门诊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发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干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诚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性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适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认真、精准,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适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适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觉高危适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扬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学问,并做好计划生育的业务和引导工作。
八、发觉传染病、性传播疾病适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