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安全设施、设备的类别、管理职责、检查、检测要求、维护保养、报废和更换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不包括在本制度范围内。
职责
1)、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运行部根据各自分管范围负责对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的监督工作。
2)、各生产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内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3)、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安全设施、设备的类别
化工生产中按照安全规定安装报警、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保护装置,灭火装置,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安全装置,并加强管理维护,确保灵敏使用。
结合实际,公司内主要的安全设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a、检测设施
包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氯甲烷检测仪;甲烷、氯甲烷探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等设施。
b、防护设施
包括电机、风机防护罩、防静电接地线、跨接线、防雷接地线、避雷针、风机、除尘器等设施。
c、电气防爆设施
包括各种防爆电机、防爆仪表、防爆对讲机、防爆灯、防爆开关、电气防爆套管(接口)等。
d、个体防护器材
包括安全帽、工作帽、草帽、护目眼镜、防酸碱手套、防护面罩、防毒面具、防毒口罩、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轻型防化服、重型防化服、安全带、绝缘鞋、遮阳伞等。
e 、安全标志、标识
2)、控制事故设施
7)、各岗位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使用、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8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闲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拆除。
9 )、凡需要改造和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通过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在安装前应经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试验合格方可投入安装使用。
防护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脸型相适应。
3 )、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V/V)、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V/V)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4 )、严禁使用防毒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口罩每月定期更换1次。
5)、防毒面具和呼吸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防毒面具和呼吸器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使用人员对各种防毒面具,在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车间(部门)安全员对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月称量检查一次,两年定期更换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m,否则应强制送风。
8)、车间(部门)安全员对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9)、车间(部门)安全员对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应每季做外观检查一次,检查步骤如下面5.10所示;每两年做全面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进行气密性检查。库存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10)、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使用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
a、检查空气呼吸器各组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损,接头、管路阀体连接是否完好。
b、检查供气系统气密性和气源压力数值。
首先检查减压器和瓶阀连接处的○形圈是否完好,然后将瓶阀和减压器连接好,拧牢。使供气阀处于关闭状态,打开瓶阀开关,等管路和阀体中充满压缩空气后关闭瓶阀,记下压力表数值,保压5分钟,压力表的压力下降量不应超过4Mpa。打开瓶阀开关后,压力表示值就是气瓶储气压力值。
c、从供气阀的旁路阀缓慢的放气,报警器发出响亮报警声响时的压力值应在5-6Mpa范围内。
d、关闭供气阀的旁路阀和供气阀门,然后打开瓶阀开关,将全面罩正确地戴在头部深吸一口气,供气阀的阀门应能自动开启并供气。在人体吸气时,供气阀会发出“咝咝”的供气声音;在呼气和屏气时,没有这种声音。在不同吸气量时,人体没有供气不足的感觉;在不同呼吸量时,人体也没有明显地感到呼吸困难。
e、检查气瓶是否固定牢固。
11)、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以上程序检查合格的空气呼吸器才能佩戴,步骤如下:
a、将断开快速接头的空气呼吸器,瓶阀向下背在人体背部,调节背带和腰带长度和压力表位置。
b、将快速接头、供气阀和全面罩连接好,将全面罩的脖带挂在人体脖子上。
c、将瓶阀开关开一圈以上,此时应听到一声响亮的报警器报警声音,告知使用者气路已充满压缩空气,压力表指示储气压力。
d、佩戴好全面罩深吸一口气,供气阀供气后观察压力表的指针,如有回摆,将瓶阀再开大一点,直至压力表指针不回落。
e、卸下空气呼吸器的步骤:松开全面罩系带,关闭供气阀门;从头上取下全面罩,将脖带挂在脖子上;关闭瓶阀开关;解开腰带卡子,取下呼吸器。
12)、空气呼吸器使用后的维护
a、清洗、消毒
当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应进行初步清洗,除掉其上面明显的污染物,拆下全面罩和气瓶。用中性清洁剂对全面罩进行浸泡清洗,用专用镜片纸或脱脂棉将镜片擦净,再用医用酒精对全面罩的口鼻罩、密封唇进行清洗和消毒,然后将全面罩晾干或用暖风吹干。气瓶擦洗干净,并检查其表面是否已使碳纤维断裂。背板及肩、腰带,气瓶固定带也要用中性清洁剂擦洗干净晾干或吹干。
b、将空气呼吸器恢复至使用前的状态:将气瓶充气至30Mpa,不得低于28Mpa;将气瓶瓶阀和减压器连接好,并将气瓶固定;按5.10进行五项检查。
c、使用后的维修结果认真记录在附表1中。
13)、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气瓶压力保持在24Mpa以上,根据1.9992×气瓶压力来估算使用时间,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5Mpa时,应撤出现场。
1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
15)、正压式送风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a、二甲酯车间、草甘膦一车间设置了正压式送风系统,其原理为:新鲜空气从车间楼顶通过进气口抽入控制区域,使控制区域的气压为微正压,从而保证控制区域内有毒有害气体无法进入并达到防爆要求。
b、车间内的正压式送风系统必须24小时全天使用。
c、车间负责在各送风口加装测试飘带。做为巡回检查的一项内容,车间各班组必须指派专人定时检查正压式送风系统各出风口的送风情况并记录,发现送风不畅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d、各控制室以及与生产现场相连的门必须在两面均贴上“请随手关门”的标志并严格执行随手关门的规定。
e、各操作室的窗户每隔两小时打开一次通风,时间为10分钟。
16)、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后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强度实验。
1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绝缘性能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考核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根据《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
3.职责
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
4.2.1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4.2.1.1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
4.2.1.2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2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执行。
4.2.3特种设备的验收
4.2.3.1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
4.2.3.2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2.3.3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3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
4.3.1 特种设备的安装
4.3.1.1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
4.3.1.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
4.3.1.3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
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4.3.1.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3.2 校验
4.3.2.1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4.3.2.2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2.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4.3.3 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4 使用与管理
4.4.1 特种设备的使用
4.4.1.1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状况,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为设备的责任人,并进行管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包括:
a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b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c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4.1.4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钥匙,由设备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具体的使用严格按电梯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4.1.5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需停用并标示,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对于违反规定操作者予以记过处分。
4.4.2 特种设备的管理
4.4.2.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4.2.2使用部门或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及定期检定的操作规程;
4.4.2.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原始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4每台特种设备指定一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本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管理特种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 ① 负责技术档案的建立及归档: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规程》(smp-emed008)规定执行 ② 安全操作常规检查; ③ 日常维护保养; ④ 监督供应商对设备定期保养; ⑤ 定期检验(包括供应商来厂监测及送外监测工作); ⑥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发现异常情况的紧急通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4.4.2.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年检的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 锅炉:锅炉外部的检验为一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验为两年一次; b 电梯:一年一次; c 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为半年、安全阀为1年、罐体为5年); d 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月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日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4.2.7特种设备故障停用的管理:
a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当对设备停止使用并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报告,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
4.5.1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5.2 设备部或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认真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对我司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供应商对设备维护保养的,按照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内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执行;非供应商负责的监测内容及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由特种设备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4.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日常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带故障运行;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自理。
4.6特种设备的改造
4.6.1改造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具体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监督执行。
4.6.2特种设备改造后应进行校验。
4.7特种设备的报废
4.7.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7.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执行要求详见《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人员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8.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使用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变更历史
变更实施时间 变更内容 变更审批号 增加日检、月检项目,规范特种设备管理。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 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启动设备事故应急方案,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2、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评审,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审核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落实设备检查验收。
4、机械设备班长: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提出建议,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报废和启用
1、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
①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现有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调研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后,综合考虑生产效率、精度、可靠性、维修性、节能型、环境保护性、耐久性、自动化、安全适用成套性、效益回报来选择设备;同时对设备供方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评审选择合格供方。
②对设备租赁方履行设备合同进行评审,旨在提高其服务质量。
③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机械班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④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⑤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xx部门负责。
3.2每年年初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落实。
3.3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种设备检验时,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xx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7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10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xx部门负责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
4.6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门及人员相关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有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电自仪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3.2工艺设备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为岗位培训教育部门,行政管理部为特种设备档案安全管理部门,电自仪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辅助部门。
3.3与特种设备相关之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4、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4.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4.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4.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1.7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工艺设备部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上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法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2.2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办理相关汇报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
4.2.4起草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报批准并贯彻落实。
4.2.5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
4.2.6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4.2.7编制特种设备大修方案及材料计划。
4.2.8检查特种设备操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2.10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和换证工作。
4.2.11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4.2.13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2.14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15按规范协助采购部订购特种设备、配合安装单位安装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规范验收特种设备。
4.2.1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2.17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8参加特种设
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做好教学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损坏和丢失现象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现代化教学设备是学校的`贵重财产,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整体形象,我校高度重视,设置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建档工作
各学校要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分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份交学校相应科室查对管理。
三、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护
根据教学的需要,对分发到各实验室、仪器室、音体美教室、微机室、卫生室、图书室及办公室等科室的教学设备、器材,要按照部门归属由专人负责存放,对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工具、贵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及时入库、入橱,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设备、物品都安全归位。
四、加强教学设备存放地点及环境的安全检查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及教学设备存放地点的水、电、暖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日常检查,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范。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清查及对制订隐患问题的对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部门间沟通管理。
3、人员范围
3.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
3.2会议由xx部门组织,每季度举办一次,其它部门协同参加。
4、主要内容
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组织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总结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6交流其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7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作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汇报。
4.9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10对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如果没有可以采用外公司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1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4.13开会之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一一列出。
4.1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4.15会议内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
4.16每次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资料须归纳存档。
8.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区域的事故发生。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公司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四、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建安(20xx)174号的要求,实行旁站制。
六、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项目部主管人员、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
七、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20xx年x月x日
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 ,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本制度自批准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