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准,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规范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全面工作,该领导必须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公司设专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管理日常工作,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抓质量管理日常事务。
二、基酒车间质量目标:基酒生产车间,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流程,生产出优质达标的基础酒,为此,必须认真作好以下环节工作:
1、原燃材料的购进: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合格的原燃材料坚决不能进仓;
2、生产配料环节: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配料控制点(即配料比例)产出高产优质的基础酒;
3、生产发酵环节: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的密封等重要环节。
三、贮存环节:公司的基础酒必须达到贮存时间,没有达到贮存时间的,严禁调入勾兑车间勾兑,贮存时间要求在基础酒产出入库时3年以上。
四、勾兑环节:勾兑加浆时,必须加入已交货的'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勾兑达所需要酒精度后进行化检测,化验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净化、勾调,至化验合格标准,然后进行储存,等待再过滤后罐装。
五、包装环节:应按以下目标进行:
1、洗瓶:酒瓶的损耗率为
2%以下,酒瓶的洗净率为98%;
2、灌装:检验员必须在流水线上逐一进行感官(目视)检验,每隔二十分钟随机抽取一瓶进行计量检测,所抽验产品必须达到计量标准;
3、在批次成件酒中,随机抽取六件,每件抽取一瓶,共六瓶,总量不少于
300ML
4、包装成件入库前,化验员进行抽取化验,抽取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抽取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出厂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项产品记录,出厂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2.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二
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严重事故。化学实验室易燃
易爆物品较多,特别要注意安全用电。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搭好装置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装置。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接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二、实验室用水、排水安全
(1)节约用水
每次用完水,及时关上水阀。
(2)废水的排放
实验室器皿的洗涤和实验残液的排放与一般性洗涤用水的排放应分开;一般性洗涤
用水可直接排放,而实验室器皿的洗涤和实验残液的排放需通过管道送到废水处理
装置进行处理之后再排放。
三、实验室各种仪器的使用及操作安全
(1)实验人员要熟悉了解仪器性能
(2)自觉维护实验室设备
1)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拨动仪器的旋钮。
2)精密仪器的拆卸、改装应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任意拆卸。
3)精密仪器的配件应妥加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3)对设备出现的小故障能自行解决,定期校正,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四、实验室各种药品、试剂的性质及使用安全
(1)防毒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Br2、NO2、浓HCl,浓HNO3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苯、四氯化碳、甲醛、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气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氰化物、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Cr、Pb盐)、三氧化二砷(As2O3)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有些原料药品为粉体,在称量过程中,若无防护,易被吸进肺部,引起肺部疾病,应带防护罩称量。
7)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
(2)防爆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电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过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
(3)防火
1)许多有机溶剂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烧,大量使用时室内不能有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实验室内不可存放过多这类药品,用后还要及时回收处理,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灾。
2)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用水灭火:
(a)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沙灭火。
(b)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笨、丙酮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c)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
(d)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4)防灼伤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止溅入眼内。液氧、液氮等低温也会严重灼伤皮肤,使用时要小心。万一灼伤应及时治疗。
3.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第二条
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第三条
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混乱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第四条
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化学试剂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化验室要整洁明亮,无闲置物,室内要保持密封、清洁、干燥、防尘。
6)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化验室。
7)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4.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四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所有药品管理环节的操作手册,供实验人员参考执行。
2. 设立药品管理员: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执行。
3. 实施定期检查:定期对药品存储区域进行检查,确保环境条件适宜,药品无异常。
4.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实验人员报告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将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化验室药品管理体系,为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5.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
2、上班时间不脱岗、串岗、离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大声喧哗、打闹、聊天、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有事者提前上报,不得集中休班,质检成员应服从安排,自觉协调,不得旷工(未请假或未经主管同意者)。
二、化验室药品、仪器管理制度
1、按说明书进行仪器操作,小心谨慎,避免损伤仪器;仪器使用过程或操作完毕,要及时清洗干净,摆放合理,恢复其使用前的初始状态,并检查是否完好,不得影响下次实验使用。
2、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
三、化验操作制度
1、熟悉化验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化验数据准确、真实、无遗漏。
2、工作安排合理,实验过程准确迅速,不丢三落四,工作效率高。
3、工作现场的卫生良好,所用物品及时摆放整齐,按要求处理废物废液。
4、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化学药品、实验用品,杜绝浪费。
四、化验结果判定
1、发现结果异常或不合格应及时复核并复测,不耽误化验数据的`传递。
2、当值人员对不能确定或无法复核是否正确的数据,应留样给下班质检人员进行复测,不能将不可靠的数据报出或填写在检验报告上。
五、记录制度
1、记录要清楚准确,真实详尽,使用黑色笔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若改动的,需注明原因并签字。
2、认真填写交接班、仪器使用等记录,交接工作清楚、详尽。
六、交接班及卫生制度
1、保证实验期间和实验完毕现场卫生时刻良好,所用物品均应摆放整齐到位。
2、当值交班前,要把卫生彻底打扫干净(门窗、地面、玻璃仪器、实验用具、实验台、仪器等)、物品摆放整齐。交接班时由下一班的接班人对上一个班的记录及卫生进行检查,经接班人员认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相关记录后,上一班工作人员方可离开;否则继续清理,直至合格为止。
3、交班时一定要对本班突发事件及需交代的事情交接清楚。
6.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7.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七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 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 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8.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八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9.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九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化验室整体分析技能,做好服务生产、监督生产的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管理,实现作业操作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时间后五分钟算迟到,一个月有三次迟到取消全勤奖。超过半小时,直接扣除全勤奖。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向上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如特殊原因无法当面请假,必须以短信或电话形式请假,否则视为旷工;一般事假不超过一天/月,如连续两个月事假超过两天,将予以劝退。病假须持有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病假最长不超过一周,如确因病须长时间调养,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3、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违者将严肃处理。
4、必须按要求先进入更衣室更衣后进入车间;更衣后当班时间不得进入更衣间。
5、人员上下班出入车间必须经人流通道,禁止从物流通道出入;
6、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区域;(例手机等)
7、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出工作区域;
9、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水电;所有设备、工具轻拿轻放,定期保养;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同事之间应相互团结,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得背后妄议他人、谩骂、吵架斗殴,如厂区内有这样的情况,发现一次当事人立即开除。
三、作业管理
1、所有进厂的原辅料及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应每批取样检验,由化验室去仓库取样,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取样管理程序操作;取样量一般能供三次化验量(贵重药材除外,例冬虫夏草、西红花等);江苏晟海祥药业有限公司
Jiangsu Shenghaixi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2、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操作,确认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所有检验样品都应进行来样登记。所有检验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证检验的及时性;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要及时完成;检验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传递,不得以任何口头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其他部门。
3、检验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项目时,要及时复核、复查;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
4、所有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事宜。(校正由国家相关规定送具至计量资质部门检定)
5、检验用的试剂、溶液、实验耗材及对照药材、对照品,包括自己配制的试剂试液,均应有相关标识,按贮藏条件贮藏,例如:温度、湿度等;
6、检验用的试剂、溶液、以及对照药品等实验耗材必须建立台账,有相关领用记录,做到月底盘存,月初10号前向财务部门上交盘点表。
7、制定实验用的物品的采购清单,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避免影响实验的使用。
8、定期对分析仪器及化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9严格按照GMP要求对检验样品进行留样
四、安全管理
化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保证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安全等方面
1.严禁试剂入口及以鼻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如需鉴别,应将试剂瓶口远离鼻子,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即止。
2.处理有毒气体、产生蒸汽的药品及有毒有机溶剂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3.取用有腐蚀性和有毒药品,如强酸、强碱等,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4.使用过得酸液碱液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和下水道,防止腐蚀管道。 5.电热炉,干燥箱等高温设备使用时需带好石棉手套,防止高温烫伤。 6.实验室大功率电器使用需要经常查看,发现有异常烟雾和刺激气味需要关闭电源。
7.实验室消防设备需按规定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所有实验室人员均需学会使用。
10.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十
1、目的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1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