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承诺书(精选8篇)
森林防火承诺书(精选8篇)
1.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一
为确保我单位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2.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二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员工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在20xx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四、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六、实行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三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黄莺、平安黄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黄莺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权林区范围内以及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我自愿接受罚款坐牢,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黄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户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户自己张贴在门上时刻牢记,一份交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黄莺乡村社
承诺人:
二0xx年xx月xx日
4.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四
现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从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我保证做到:
一、x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坚决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
二、x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和林间道路吸烟、扔烟蒂;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准焚烧秸杆、根茬;不准烧荒、燎岸;不准在林区野外用火取暖、烧干粮煮饭;不准在林区施工用电、放炮采石;不准放牧人员、痴呆、伤、精神病人随意入山;不准在林区烧火驱蜂、狩猎。
如有违返愿接受一切处罚,并取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
东井岭中学
教职工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5.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五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6.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六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防火职责,防范于未然,保护我村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本组林户特签定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1、加强领导,各村民高度重视,村民小组与各林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目标承诺书,做到户户有人包。
2、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各村民要对本组的山场实行封山禁
火,加大对坟山、弱智群体、老人、小孩的监管,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村民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联防,随时报告森林防火情况,听从村两委的命令和指挥。
4、发生火情,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并及时参加扑救。
5、森林防火是林区的头等大事,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坚决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承诺人:
承诺时间:
7.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七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承诺人:
日期:
8.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八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承诺人: